官地私開停車場 每月吸金百萬
(香港文匯報專題組)疫情下,房委會、房協旗下停車場凍租,曾被形容是「三座大山」之一的領展停車場也凍租或最多加租4%,但早年被領展轉售的全港數十個停車場卻掀加風,部分車位租金比同區房委會停車場最多貴47%。粉嶺最重災,非法停車場因而應運而生。香港文匯報記者直擊該區一個山頭湧現4個、總面積約1.5萬平方米的非法停車場,全部有不同程度霸佔官地的違規情況,每月狂吞近百萬元租金收入。有車場近期拓展版圖,「一條龍」包辦泊車、洗車業務,猶如土皇帝的負責人囂張向記者說:「別看這裏(門面)小,走幾分鐘轉彎那個,也是我們的。」
房委會、房協及領展停車場相繼凍租或輕微加租之際,早年被領展拆售予第三方投資者的停車場卻疫市狂加租,部分車位租金比同區房委會停車場貴25%至47%,甚至出現「租車位貴過租公屋」的怪現象。
華明邨車位貴過公屋租金
粉嶺由房委會或政府管理的車位少之又少,雪上加霜的是該區接連有多個公屋或居屋停車場被領展拆售,加上毗連深圳,跨境車輛特別多,車位瘋狂加租。早年被拆售的粉嶺華明邨,車位月租3,280元,比同區私人屋苑花都廣場3,100元月租還要貴,也與九龍區車位租金相若。最諷刺的是,不少華明邨居民以駕駛「搵食車」為生,動輒逾3,000元的車位租金,已貴過一家幾口住的公屋租金。
該區車主姚先生向香港文匯報表示,附近政府咪錶位極少,「這區多數公屋停車場的業權已不在房委會旗下,車位租金連年加,有車主索性違例泊車在街邊。」香港文匯報記者長時間觀察,的確發現該區街頭的違泊現象隨處可見,有汽車甚至泊在迴旋處鬼祟位。
除了冒險違泊,也有人幫襯非法停車場,該區街坊王小姐向記者透露,「這十年來附近非法停車場十分猖獗,最近更有擴張趨勢。」然後,她指着附近一個山頭說:「這些非法停車場愈擴愈大。」
王小姐口中的非法停車場(A停車場)位於小山丘上,入口處是公共休憩處的行人路,她說:「平時只做月租,春秋二祭,職員堵塞路口拉客做日泊及時租生意。」記者所見該處有數十個車位,佔地約1,000平方米,或許是記者生面口,警覺性高的職員拒絕回答記者的提問。
部分車場豎「政府土地」告示牌
記者再環顧四周,發現不遠處另有3個非法停車場營業,部分車場豎立寫有「政府土地」的告示牌,其中規模最大的B、C停車場疑屬同一集團。香港文匯報記者到B停車場找負責人查詢收費,負責人透露:「月租2,500元,附近很多住戶都把車停在我們這裏。」
該車場較自動化,出入閘需要持卡拍機,負責人邊行邊說:「地上有號碼的是月租車位,無號碼的便是日租車位。」其間,記者發現其中一個車位的後方豎立「政府土地」的告示牌。
負責人還誇誇其談向記者證實毗連的C停車場也屬該集團。他說:「走幾分鐘拐彎就到,也是我們的,水泥地(車位月租)2,500元;瀝青地(車位月租)2,100元。」記者遂到該停車場觀察,佔地逾萬平方米,面積是眾多非法車場中最大,內裏除了私家車外,還停泊貨車及校巴,並兼營自助洗車場,卻隨處可見「政府土地」的告示牌。以每個車位平均月租2,000元計,4個車場每月出租車位的收入近百萬元。
地政總署已轉介執法部門跟進
地政總署證實,香港文匯報發現的4個停車場都包含私人土地及政府土地,其中一個更霸佔全幅政府土地,已轉介執法部門跟進。規劃署則表示,上述停車場位於「綠化地帶」及「鄉村式發展」地帶,公眾停車場不屬於經常允許的用途。
「抄牌10次抵過租車位」
「政府賣(物業)畀領展後開始大幅加租,領展之後又賣(物業)畀第二間公司,加得仲勁!」粉嶺雍盛苑車主阿強對居屋停車場屢次易手,住戶似被「賣豬仔」、一再被開刀,大感無奈:「住喺度近20年,眼白白睇住車位月租由千幾蚊,升到現在接近3,500元,我哋居民真係無言。」他坦言無力負擔昂貴停車費,唯有將汽車違例停泊在路邊,並語帶無奈說:「一個月就算唔好彩被抄牌10次,都唔使3,500蚊(編按:10次3,200元),抵過租車位。」
2005年,房委會出售轄下180個商業設施予領匯(領展前身)時,雙方簽下買賣契約,政府承諾不會干預領展的運作,但承諾會透過措施規管該公司繼續向居民提供服務。近年,領展將旗下最少45個商場或停車場分拆出售予第三方投資者,其中粉嶺欣盛苑停車場及商舖由新業主於2016年以1.8億元投得,比市場估價高58%,貴絕全港,新業主高價投資又豈能不問回報?
同時,有部分停車場的新業主再拆售車位予個別車主,一手轉一手之下,當年房委會與領展買賣契約的部分條款或已失效,約束有關商業設施向居民提供服務的「緊箍咒」解除,車位已淪為炒賣工具,居民人為刀俎。
青衣邨停車場的新業主早前宣布,私家車車位月租加12%至3,770元,該停車場所在的青衣邨,一個兩人家庭的租金不超過2,000元,但車租已貴過屋租。
領展:不評論新業主營運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建議政府介入事件,包括與新投資者制訂溝通及監管升幅的機制,讓租金不至於脫離屋邨車主承擔能力,同時亦應於屋邨增設車位。
領展在回覆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在拆售資產時已建議新業主延續優惠措施,例如為傷健人士提供高折扣泊車優惠,但對於買方的營運計劃則不作評論,又認為外界不應該直接比較公屋與車位的租金,皆因車位不是生活必需品,需要遵從用者自付原則。
9宅1車位 準則不合時宜
香港地買車唔難,養車難。運輸署資料顯示,全港私家車數目由2006年底的40.2萬輛上升至去年8月的64萬輛,增幅達59%,但同期泊車位增幅僅約8%,新增車位遠遠追不上新車落地速度。歸根究柢是《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失衡所致,新界更是重災區,因為過去10年間,政府房屋政策的重心向新界傾斜,當區人口膨脹40萬,汽車數量也增加20萬,「車位荒」愈鬧愈大。
香港的泊車位於2000年後出現過盛的現象,政府多次下調《準則》下各類住宅對車位供應的比例,迄今該標準仍維持為每建6個至9個住宅單位,則配置1個泊車位,惟目前香港住戶的經濟條件已與20年前大相徑庭,不少住戶以車代步,尤其是新界,人口增長飛快,加上毗鄰深圳,不少跨境車輛都會停泊新界,昔日的泊車準則已不合時宜。今年8月,政府始意識到問題,建議將比例由每建4個至7個住宅單位,便提供1個泊車位。
然而,新比例只適用於新建住宅單位,舊屋苑的車位短缺問題難以解決。香港汽車會會長李耀培表示,目前私家車泊位與車輛數目的比例約為1比1,「根據一些國際調查報告,人多車多的發達地區,1架車平均有1.7泊位比較合適,香港十幾年前有1.5個也不差,但今時今日只有1個的話,為車主及香港的道路交通帶來極大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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