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前瞻|新地倡釋綠地 10%可倍增公營屋

新地建議善用私人市場力量,容許發展商參與興建地盤附近的基建設施,加快發展(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記者 顏倫樂)本港房屋緊缺問題嚴峻,已影響到社會民生發展,近年各界均高度關注土地房屋供應問題,中央領導人亦數度提及香港的房屋短缺問題,並明言期盼香港能早日告別劏房及籠屋。新鴻基地產作為本港主要土地持份者,近日以書面形式回覆香港文匯報,提出六大建議,期望政府的新《施政報告》釋放不同土地用途的潛力,如祖堂地、綠化地帶、濕地緩衝區等(見表),其中提到即使只釋放10%綠化地帶,已經有約1,600公頃土地,可建120萬伙公營房屋,相當於現時80萬伙公屋和40萬伙資助房屋的總和。

新地認為香港目前在廣義上並不缺乏土地,而是在釋放現有土地上,被各種條條框框綁手綁腳,影響土地及房屋供應。例如在釋放不同土地用途的潛力方面,現時祖堂地出售機制過於複雜和僵化,法例要求全部宗族人士同意才可出售的做法已不合時宜,集團認為政府應制定新的法例,完善祖堂地的買賣及司理選舉制度,令原居民更易選出司理,當大部分宗族成員同意時,便可出售祖堂地,加快土地供應。

籲降低祖堂地出售門檻

集團期望特區政府在規劃及覓地上加入新思維,參考內地舊城改造的經驗,在確保尊重私人產權的前提下,統籌新界鄉村改造事宜。通過借鑒舊改項目「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模式,引入私人市場力量,於新界鄉村用地選取合適位置,整村改造。

10%綠化地帶可建120萬伙

集團認為政府應善用綠化地帶的潛力,重新檢視目前的綠化地帶,尤其是由政府持有的綠化地帶,建議將部分綠化地帶改劃,以興建優化的首置盤等資助房屋,協助中產家庭置業。新地認為,即使只釋放10%綠化地帶,已經有約1,600公頃土地;如釋放25%(4,000公頃)已可增加本港住宅用地面積50%。

假設用於興建住宅,根據目前新發展區的發展密度,每一公頃可建大約750個單位。那麼1,600公頃綠化地帶可建120萬個公營房屋單位,令目前的公營房屋單位數目(80萬伙公屋和40萬伙資助房屋)倍增。

新地又特別提到釋放濕地的潛力,指1997年完成的「后海灣地區魚塘生態價值研究」報告(報告內提出需於不久後作出檢討),已超過20年未作出檢討。當年政府只是簡單地將「濕地保育區」以外的500米範圍劃為「濕地緩衝區」,直言有關規劃很「隨意」,甚至《城規會規劃指引》和《環境影響評估條例》下的緩衝區界線亦不一致,導致濕地區內的土地大量被凍結。

濕地緩衝區規劃過時

不少在「濕地保育區」或「濕地緩衝區」的荒廢魚塘有污水流入、布滿野草,甚至長滿外來入侵植物,生態價值成疑。在「濕地緩衝區」內的魚塘許多已被填平,甚至淪為露天貨倉,部分地區的環境更因露天貯物用途日趨惡化。得悉發展局公布會檢討有關「濕地緩衝區」的規劃指引,新地希望政府早日理順濕地規劃指引,達到「有保育,有發展」的雙贏局面。

倡土地債券代替現金賠償 加快收地

其他建議方面,新地建議政府可考慮推出土地債券,提供更大的誘因鼓勵業權人交出土地,因無論新發展區或其他大型發展計劃,往往要花很長時間收集業權整合土地,政府可考慮參考過往的換地權益書制度(Letter A/ Letter B),推出土地債券(Land Bonds),政府在收地時以土地債券取代現金賠償,債權人日後可以土地債券加現金購買政府的熟地,此舉令收地賠償更貼近市場情況,提供更大的誘因鼓勵業權人交出土地。

此外,為加快落實興建道路、鐵路、排污及供水等系統,政府在善用「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的同時,亦應善用私人市場力量,容許私人發展商參與興建地盤附近的基建設施,如道路、泵房及運輸交匯處等,認為有助房屋供應盡快到位。

新發展區規劃建設耗時

目前新發展區發展時間冗長,部分新發展區項目耗時更接近30年。新地認為,由於新發展區分多期發展,如完成每期程序才開展下一期規劃,工程會被拖慢,當局應容許發展商盡早參與新發展區的發展,例如在第1期仍在進行時,已可在第2、3期等區域開始換地程序,加快整個流程,及早釋放更多土地發展潛力。

此外,政府亦應容許發展商在分區計劃大綱圖刊憲前便啟動換地程序,提供確切可行或不同規模的換地或土地重整空間,令各持份者可以更快及更容易地集合零散的土地,公平分享重整和發展土地的效益,避免因土地分散而令發展裹足不前。

新發展區發展時間冗長,部分項目耗時接近三十年。圖為洪水橋新發展區效果圖(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