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搗住宅武器庫檢15改裝氣槍

●探員展示檢獲的改裝氣槍及武器。

發射功能超出法定限制可視作槍械 夫婦被捕

(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警方於十一國慶節前夕搗破一個「槍械庫」。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根據線報及調查,得悉有人在寓所內藏有大批非法槍械及武器,於前晚突擊搜查九龍城一個目標單位,檢獲15支疑經改裝的長短氣槍、一批氣槍配件及刀棍,部分氣槍相信發射功能超出兩焦耳法定限制被視為槍械。警方拘捕一對夫婦,正調查收藏改裝槍械及武器目的,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被捕夫婦分別姓黃(31歲,建築工人)及姓葉(33歲,食環署高級管工),涉嫌「無牌管有槍械」及「藏有違禁武器」罪,通宵扣查。

案情指,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根據線報,鎖定九龍城侯王道11號一個唐樓單位內可能收藏大批槍械及違禁武器。前晚10時許,探員突擊搜查上址單位,並在單位一個士多房搜出15支懷疑經改裝氣槍,包括11支長槍、4支短槍,另檢獲一支伸縮棍、一把軍刀及一批氣槍配件,初步相信部分氣槍發射功能超出兩焦耳法定限制,單位內一對夫婦被捕。

●涉案夫婦被探員黑布蒙頭鎖上手銬押走。

警方將涉案氣槍及武器送往軍械鑑證科作進一步檢驗,以確定發射功能及是否與過往案件有關。

西九龍總區重案組警司鍾雅倫提醒市民,根據香港法例第二百三十八章《火器及彈藥條例》,無牌管有槍械屬嚴重罪行,違例者可被判處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及罰款10萬港元。

警半月內破第二宗槍械案

根據資料,這次是警方在近半個月內偵破的第二宗槍械案。上月18日,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探員搜查一名18歲浸大生位於將軍澳寓所及其租用的觀塘一間迷你倉儲物櫃,共檢獲9個軍用級防毒面具及6個濾罐、5支長槍及6支短槍的仿製槍械、兩部對講機、兩支伸縮棍、兩把摺刀、3個V煞面具及護具等證物,相信部分槍械發射功能可能超出兩焦耳法定限制。探員同時拘捕該名浸大生的46歲父親、41歲母親及14歲妹妹,正追查涉案物品的流向及使用目的,以及是否在黑暴案中被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