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導演紐承澤性侵案被驳回上诉 维持4年判决
(大公文匯網記者 陳惠芳)台灣最高院法駁回導演鈕承澤涉嫌性侵劇組女員工一案的上訴,鈕承澤將入獄服刑四年。
據悉,該案一審審理期間,鈕承澤曾否認犯罪事實,辯稱雙方乃情投意合。但他仍賠償了受害人200萬元新台幣,且並未獲得被害人的諒解。最終法院認定其有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案件上訴後,二審期間鈕承澤依然堅稱自己無罪,並傳喚了新的證人到庭作證。
去年12月,該案二審判定,不能以女方「事後沒有驚慌表現」就反推沒有遭性侵,維持一審原判。9月29日,台灣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判決無誤,因此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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