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增建「三年上樓」 批出圖則「禁蝸居」

圖為有「怪獸大廈」之稱的鰂魚涌住宅大廈。(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恆諾)香港的樓價和租金水平都遠超市民負擔能力,公屋輪候時間不斷延長,急需尋求解決方法。民建聯昨日公布「變革房屋土地政策倡議」,提出七大倡議,包括建議特區政府在《長遠房屋策略》中加入明確政策目標,將公屋年均供應量提升至每年3萬個單位,居屋則提高至1.5萬個單位,並持續增加私樓供應,以滿足不同家庭的置業需求。面對香港「納米單位」湧現,民建聯建議屋宇署不再批出單位實用面積低於200呎的私人住宅建築圖則,並提升公屋編配標準至每人10平方米,讓人人「住大啲」。 

民建聯表示,上屆特區政府重推《長遠房屋策略》是正確方向,但批評「長策」未有就政策目標着墨,指有關問題不單是文件內容疏漏,更會令政策及措施失去方向,無法針對既有問題,亦難以衡量相關政策的優劣成敗,可能增加施政失誤風險。

身兼房委會委員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柯創盛認為,特區政府應針對現時基層「上樓難」令劏房蔓延、青年因「上車難」而產生不安和不滿,及住屋「貴細迫」使市民幸福感低的問題,在「長策」加入「實現三年上樓」「協助青年置業」及「告別劏房蝸居」三大政策目標。

民建聯昨日公布「變革房屋土地政策倡議」。(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升居屋供應助青年上車

特區政府現時每年更新長遠房屋需求推算,但柯創盛指出,政府應改變現時以新增住戶趨勢作主要考慮因素的做法,「在現時樓價高企情況下,新增住戶趨勢自然減少,這又反過來成為下調新建屋目標的理據,當新建屋目標下調時,容易被市場理解為供應不足,樓價又會被刺激上升,形成惡性循環。」

柯創盛認為,「長策」中的公營房屋供應量應與「三年上樓」政策目標掛鈎,建議將公屋供應量調高至每年3萬個單位,指有關建屋量可令公屋累積個案4年清零,6年恢復「三年上樓」。另外,他指居屋是年輕人置業的最佳選擇,希望政府可以增建居屋,令供應量由現時每年9,000個增至1.5萬個。

至於私營單位,柯創盛提出以過去10年市場實際一手吸納量的平均值另加10%作目標,從而向市場發放政府會持續增加供應的訊息。他表示,倘有關建議均獲接納,香港的房屋供應會大幅增加,以2020/21年度為例,單位供應量會由原本的4.3萬個變成6.2萬個。

倡預售新界北遠期居屋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表示,特區政府可以考慮推出「新居者有其屋計劃」,於新界北、郊野公園邊陲,或綠化地帶相關用地的分區計劃大綱圖刊憲後,便開始優先向白表持有人預售大綱圖內的居屋,讓更多家庭可以提早「鎖定」置業機會。

她說,居屋供應長期未能滿足市民需求,建議政府改善現行抽籤安排,給予之前未能成功中籤者、育有年幼子女,或家有長者的申請人多一個抽籤號碼,即每人最多可獲額外3個抽籤號碼,以增加有需要人士的中籤機會。

民建聯變革房屋土地政策七大倡儀

除了「無屋住」外,香港的居住環境擠迫亦是另一房屋問題。李慧琼認為市面上出現愈來愈多「納米樓」的情況並不健康,要求屋宇署停止批出單位實用面積低於200呎的建築圖則,並提出在公屋供應穩步增加後,將編配標準由每人7平方米提高至10平方米。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認為,特區政府在房屋問題上有主導角色,政府必須做好基建,並提出政策,私人發展商才能配合。不過,該黨亦期望商界可以就此向政府提出意見,並盡量配合相關政策。

「拆局」重組定長策 土地供應更順暢

房屋供應問題現時涉及「運輸及房屋局」與「發展局」兩個由不同司長管轄的政策局,民建聯建議特區政府改組現有組織架構,設立「房屋及規劃地政局」統一處理房屋事務及土地供應工作,指建議可望令公私營房屋的土地供應在時間協調上更順暢。

民建聯建議把「運輸及房屋局」與「發展局」改組成「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和「運輸及工務局」,建議下的「房屋及規劃地政局」會由現時「發展局」的規劃及地政科,和「運輸及房屋局」的房屋科及房屋署合併而成。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柯創盛表示,他們建議成立「房屋及規劃地政局」負責制定《長遠房屋策略》,決定公私營房屋總供應量和處理公私營房屋土地供應、規劃、地政及建築審批,他相信只由一個政策局負責房屋事務及土地供應,可令公私營房屋的土地供應在時間協調上更順暢。

被問及新安排會否令房屋發展的交通配套因為「拆局」而出現配合問題時,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表示,政府架構應該要因應社會形勢而作出調整,指香港現時最急需處理的是房屋問題,他們的重組建議因而相對緊要。她並相信政府會意識到發展計劃需處理交通問題,不太擔心相關情況會出現。

另外,民建聯不滿「土地供應督導委員會」多年來在協調土地供應方面都未見特別成效,指前特首梁振英及現任特首林鄭月娥都形容房屋問題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希望特首可以直接領導現時由財政司司長帶領的「土地供應督導委員會」。

增地積比廣收地 「造地」力可急升

要增加房屋供應,前提是要「造地」。民建聯在「變革房屋土地政策倡議」亦提出短中長期方案,包括在短期內可提高已規劃項目的地積比、積極運用《收回土地條例》,中長期應擴大新界北的規劃範圍、精簡規劃及地政程序、優化新界祖堂地的出售安排等。

或增加逾4萬公屋單位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表示,新界土地的地積比過往因為交通考慮而平均只得5倍至6倍,遠較港島的8倍至10倍低,他認為隨着兩地融合,新界不再是偏遠的邊境地區,未來應該要成為新發展中心,地積比有上調空間。

特區政府已經為未來10年覓得330公頃土地作公營房屋發展之用,當中有約240公頃土地仍處於規劃及設計階段。劉國勳認為,政府可以及早向城規會申請調高相關用地的地積比,指如果相關用地地積比能調高至6.5倍至7.5倍,可供發展的樓面面積就會增加約20%,估計可提供單位數量能由原本的22.6萬個增加至27.1萬個,較之前多4.5萬個。

劉國勳倡提升「新田/落馬洲發展樞紐」住宅用地比率。(資料圖片)

他提出,特區政府可以考慮將「新田/落馬洲發展樞紐」的住宅用地比率由15%調升至20%,指新增的住宅用地可以融入企業用地內,除了令該區增加一兩萬個單位供應外,亦提升區域的活力。

合併回收棕地效益高

運用《收回土地條例》亦是民建聯認為可行的方法之一。劉國勳舉例指,屏山公屋發展項目的北面及南面都有實際是「棕地」的康樂用地,兩幅土地的面積估計合共超過15公頃,可額外提供多達1.2萬個單位。他建議政府可以一併收回,與正在申請改劃的屏山公屋發展項目一併發展,令項目有更大協同效益。

特區政府早前提出興建連接港鐵錦上路站與古洞站的「北環線」,劉國勳指出沿線部分土地已經閒置超過20年,工程令相關用地的發展潛力大幅提升,建議政府在確定車站選址後應立即展開相關土地法定規劃程序,以加快土地發展。

另外,民建聯指出,特區政府長遠亦應精簡規劃程序,如修改《城市規劃條例》、劃一收地作公營房屋發展的特惠補償率至「甲區」,及以「標準地價」作現行補價安排的另一選擇,從而縮短補價時間,以穩定中長期土地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