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至少兩被告轉污點證人

亂港派去年進行非法「初選」,圖謀癱瘓政府。

【大公報訊】47名反中亂港分子去年發起或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由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處理將案件交付到高等法院審理的程序,由於交付程序仍未完成,裁判官押後至11月29日繼續處理。消息指,有至少兩名被告轉做污點證人,以換取減刑。

「初選」案47名被告中,目前共14人獲准保釋,包括楊雪盈、劉偉聰、呂智恆、林景楠、黃碧雲、鄭達鴻、彭卓棋、柯耀林、何啟明、施德來、李予信、鄒家成、余慧明及陳志全;其餘被告則被下令還押,包括案中發起人戴耀廷、區諾軒、鍾錦麟、趙家賢、吳政亨,以及梁國雄、黃之鋒、朱凱廸和尹兆堅、胡志偉、毛孟靜、譚文豪和楊岳橋等27名被告。

頂證骨幹人物 換取減刑

消息指「初選」案獲准保釋的被告,當中至少有兩名被告會配合警方,提供污點證人書面口供,以換取減刑輕判,「已經落咗證人書面口供轉交畀律政司睇完,批准可做污點證人口供,至少兩名被告將為控方出庭頂證『初選』案嘅骨幹人物」。

消息指自從首宗國安法案件唐英傑被判囚九年,對其他被控國安法的被告起了阻嚇作用,「罪成刑期有得計算,以唐英傑案囚九年計算,庭上認罪扣減三分一,行為良好再減三分一,控方成功說服法庭同意轉做污點證人的被告減刑期,一般減幅不少過一半,扣扣下,刑期囚一年半左右可以出返嚟」。消息指曾有一名還押中的初選案被告主動向控方提供證人口供想轉做污點證人,但因其提供的證供經分析後有疑點,不獲接納,「佢哋一啲都唔團結,口講齊上齊落,實情係鬼打鬼,只想快啲獲輕判減刑出嚟。」

14名「初選」案被告獲准保釋,當中有誰已轉做污點證人頂證案中的骨幹主腦?消息人士指法庭為了確保污點證人已提供的書面證人口供,與將來上庭頂證骨幹被告的口供相符,已轉做污點證人的被告案件,宣判刑期會被法庭安排押後較長時間再提訊,好讓在此期間案中的骨幹被告已上庭聆訊,污點證人需上庭作完供,其刑期的宣判便獲法庭安排宣讀。知情人士指出,污點證人的書面口供,在骨幹被告正式審訊前,控方會提供給骨幹被告的律師團隊,讓被告考慮官司勝算大不大,還是決定及早認罪:「所以骨幹被告未上庭前會知邊個做反骨仔頂證佢,所以『初選』案轉做污點證人都要好大勇氣,佢返唔到亂港派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