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正常新聞活動受保障 與危害國安之間的界限清晰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律政司司長長鄭若驊在律師會會刊《香港律師》九月期刊撰文,表示香港穩占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有賴於獨立的的司法機構所支持的成熟穩健法律制度和法律基建。

鄭若驊在文中提到,香港的司法獨立受憲制保障。香港是世界上唯一真正擁有英漢雙語普通法體系的司法管轄區,也是中國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香港國安法並沒有以任何方式干涉司法獨立。國家安全屬中央事權,香港獲授權偵查、檢控、審判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縱使設有由行政長官指定負責處理危害國安案件的法官名單,但指派法官處理個別案件的工作仍由司法機構全權負責。

鄭若驊說,法院對民商事案件的管轄權,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保持不變。此外,對香港國安法域外效力的關注毫無依據,對不慎觸犯香港國安法而墜入法網的懼怕毫無根據。香港國安法非但沒有針對合法商業活動,反而提供了有利營商和投資的穩定環境。

鄭若驊強調,《基本法》保障表達和新聞自由。新聞工作者須只有在按「負責人的新聞工作」原則誠信行事、提供正確可靠資訊時,表達自由權利才會受保障。受保障的新聞活動與危害國安之間的界限非常清晰,泛指任何新聞活動都能隨意被當做危害國安的說法屬無稽之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