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 只有中國印度尼西亞和墨西哥做了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人權事務局宣傳處處長、二級巡視員李曉軍 記者王珏攝

(大公文匯網記者王珏 趙一存 北京報道)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4日舉行吹風會,解讀《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21—2025年)》主要內容。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人權事務局宣傳處處長、二級巡視員李曉軍在會上表示,本期《行動計劃》包含近200項目標和任務。篇幅比第三期大幅增加,目標和任務增加近30項,其中約束性指標佔大約1/3。可以說,句句有特點,段段有新意,體現了中國在人權理論、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制度、人權發展道路和人權文化方面的特色、優勢和自信。

《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21—2025年)》於今年9月9日對外發布。這是中國政府制定的第四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確定了2021―2025年國家尊重、保護和促進人權的階段性目標和任務。國務院新聞辦14日召開吹風會,介紹《行動計劃》主要內容。

李曉軍指出,中國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在世界人權領域樹立了新榜樣。世界上有60多個國家制訂了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但只有中國、印度尼西亞和墨西哥連續制訂了4期。美國、加拿大、法國、德國、日本等國迄今仍未制訂任何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在此呼籲這些人權喊得震天響的國家盡快按照國際人權標準制訂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真正做些保障自己國家人權的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