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財廳廳長戴運龍:稅收優惠助橫琴前海集聚「高精尖缺」人才

戴運龍表示,《前海方案》明確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延期至2025年底,其優惠幅度大幅擴大。(大公文匯網記者 敖敏輝 攝)
橫琴、前海內的企業、個人將享受一系列稅收優惠。圖為粵港澳大灣區納稅服務中心。(大公文匯網記者 敖敏輝 攝)

(大公文匯網記者 敖敏輝)10日,廣東省財政廳廳長戴運龍在談及橫琴、前海兩個合作區建設時表示,兩個《方案》提出的企業、個人稅收優惠的具體落地措施將很快實施,這將最大限度釋放政策紅利,極大推動高端人才和企業加速在橫琴、前海聚集。

戴運龍表示,《橫琴方案》提出15%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對合作區企業來說,有三大利好:一是優惠產業範圍更加聚焦,將有利於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產業全部納入政策範圍,包括科技研發和高端製造產業、中醫藥等澳門品牌工業、文旅會展商貿產業、現代金融產業等;二是優惠力度更大,對企業資本性支出允許一次性稅前扣除等政策,將會切實減輕企業負擔;三是優惠形式更多樣,對從事旅遊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三大領域的企業,在境外直接投資的收益,免徵企業所得稅,鼓勵合作區企業「走出去」。

《橫琴方案》提出15%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對合作區人才來說,也有兩大利好:一是受益群體由境外人才拓展到境內外人才,優惠範圍更加廣泛;二是優惠方式由差額補貼調整為直接免徵,納稅人享受政策將更加便捷。這將對合作區引進「高精尖缺」人才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前海方案》明確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延期至2025年底,與之前相比具有三大特點:一是優惠範圍大幅擴大,優惠目錄產業由四個增加到五個,新增了商務服務業;二是優惠門檻進一步降低,將主營業務收入占收入總額要求從70%以上降低為60%以上,擴大了受惠企業範圍;三是徵管措施更加便利,由稅務機關直接提請相關主管部門出具意見,來判斷企業是否享受優惠,不再需要企業提供證明材料。通過這些政策,將會更有力地增強合作區現代服務業的綜合競爭力。

他表示,廣東將按照兩個方案要求,站在服務國家戰略的高度,全力推動企業、個人所得稅等優惠政策落地見效,助力橫琴、前海兩個合作區把獨特優勢轉化為聚才優勢和發展強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