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 | 港府研立法規管眾籌 打擊黑金

(大公報記者 施文達)「支聯會」及該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控涉違香港國安法,另四名常委因涉嫌沒有遵從《國安法》規定提供資料罪被檢控。有權威人士透露,警方正繼續追查仍未被拘捕的涉案者,並根據國安法限制其離境。至於已潛逃海外的包括羅冠聰、許智峯等通緝犯,警方會記錄其在境外危害國安的行為等證據,追究到底。對於反中亂港組織搞眾籌黑金,消息指有關當局正研究眾籌法,加強規管。

或要求受查者交出旅遊證件

「支聯會」分崩離析,其密聯境外人士掌管營運及資金運用的全職幹事馮愛玲,以及「支聯會」常委倫智偉,早在7月已逃竄海外。有權威人士透露,警方會繼續追查在逃者,對於涉案受調查仍未拘捕的有關人等,根據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附件2,警務人員可向裁判官申請手令,要求懷疑犯了該等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受調查的人交出旅行證件,並限制其離開香港,防止潛逃海外。

「真普聯」涉洗黑錢被查

另外,有報道指612黑暴基金信託人「真普選聯盟」被查涉嫌洗黑錢,上月18日宣布「有秩序地停止運作」,但仍宣稱希望作最終籌款,目標是2500萬元。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質疑是否「臨解散前撈一筆油水」。日前已停止接受捐款的撐暴基金「612基金」指出,銀行戶口結餘約744.47萬元。權威人士透露,根據國安法第四十三條附件7,警方可向法庭申請批准要求有關人士在指定時限內回答問題,或提供或交出相關資料或物料,「若不提供資料,當局可依法辦事去銀行凍結資金,總之會繼續查,唔會放過612,檢控完可充公資金」。根據國安法四十三條《實施細則》第3條有關凍結、限制、沒收及充公與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相關財產的條例,保安局局長如有合理懷疑某財產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相關財產,可藉書面通知作出指示,任何人不得處理該財產,而原訟庭可在律政司司長的申請下,命令將財產充公。

早前12逃犯之一,承認「干犯香港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在庭上披露有關反中亂港者利用眾籌資金策動危害國安活動。權威人士指出,執法部門對於網上眾籌進行違法活動,已高度關注,正研究眾籌法律,擬建立監管平台規範眾籌,「捐款不是違法,但經香港也好,各種名目也好,透過眾籌洗黑錢或策動違法活動的漏洞是需要堵塞,香港是需要加強規範眾籌,避免被不法之徒利用」。

黑暴基金煽動在囚者搞事

日前懲教署公布包括參與涉違法「初選」還押的前南區區議員袁嘉蔚等22人,在羅湖懲教所因有人收藏違禁品被紀律檢控,觸發其他在囚者拉幫結派生事,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留意到在囚人士聯同監獄外人士,利用「頂夾(髮夾)、朱古力」壟斷探訪物品建立特權,建立勢力,從而危害國安。鄧局長並點名批評612基金向在囚人士發信鼓勵他們繼續抗爭。

正檢討神職人員探監機制

權威人士透露黑暴殘餘勢力在監獄搞風搞雨,與反中亂港分子有組織地利用公務探監機會,頻頻向還押或在囚人士煽動抗爭,當中包括區議員,神職人員及律師等,尤其是神職人員及律師探監時,造就機會讓囚押人士聯同監獄外人士互通消息,「佢哋探監時會講埋『你要用生命去抗爭,你要堅持到底』之類等煽動說話,囚押者會變得愈來愈偏激,影響佢哋在囚更生,改過自新」。由於探監權利被亂港分子利用,失去探監原意,消息指有關當局正檢討機制,堵塞漏洞。過去攬炒派區議員日日利用探監特權,在多個懲教院所煽動在囚人士情緒及播「獨」,懲教署已作出應對,只准許當區區議員探監,不可再跨區探監。

大公報今日(9月10日)專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