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方案公布 五方面創新管理體制

橫琴澳門青年創業谷。(方俊明攝)

(大公文匯網記者 方俊明)中共中央、國務院5日印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下稱《方案》),明確合作區戰略定位為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新平台、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的新空間、豐富「一國兩制」實踐的新示範、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新高地。特別是從五大方面健全粵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體制,其中合作區管委會實行雙主任制,由廣東省省長和澳門特首共同擔任,澳門特區委派一名常務副主任;而合作區管委會下設執行委員會,其主要負責人由澳門特區政府委派;支持粵澳雙方探索建立合作區收益共享機制。

《方案》明確合作區其中一個戰略定位為豐富「一國兩制」實踐的新示範。《方案》提出,堅守「一國」之本,善用「兩制」之利,立足合作區分線管理的特殊監管體制和發展基礎,率先在改革開放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大膽創新,推進規則銜接、機制對接,打造具有中國特色、彰顯「兩制」優勢的區域開發示範,加快實現與澳門一體化發展。

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方俊明攝)

健全粵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新體制

「健全粵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體制」成為合作區最大亮點之一。《方案》明確,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領導下,粵澳雙方聯合組建合作區管理委員會,在職權範圍內統籌決定合作區的重大規劃、政策及項目和重要人事任免。合作區管委會實行雙主任制,由廣東省省長和澳門特首共同擔任,澳門特區委派一名常務副主任,粵澳雙方協商確定其他副主任。成員單位包括廣東省和澳門特區有關部門、珠海市政府等。

同時,合作區管委會下設執行委員會,履行合作區的國際推介、招商引資、產業導入、土地開發、項目建設、民生管理等職能。執委會主要負責人由澳門特區政府委派,廣東省和珠海市派人參加,協助做好涉及廣東省事務的協調工作。粵澳雙方根據需要組建開發投資公司,配合執委會做好合作區開發建設有關工作。此外,成立廣東省委和省政府派出機構,集中精力抓好黨的建設、國家安全、刑事司法、社會治安等工作,履行好屬地管理職能,積極主動配合合作區管理和執行機構推進合作區開發建設。

《方案》明確「建立合作區收益共享機制」,2024年前投資收益全部留給合作區管委會支配,用於合作區開發建設。中央財政對合作區給予補助,補助與合作區吸引澳門企業入駐和擴大就業、增加實體經濟產值、支持本方案確定的重點產業等掛鈎,補助數額不超過中央財政在合作區的分享稅收。

《方案》還提出建立常態化評估機制。創新合作區國民經濟相關數據統計方式,研究編製合作區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指標體系,全面反映對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貢獻。立足橫琴土地開發現狀,合作區未來新出讓建設用地,應直接服務於支持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組織對合作區建設及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成效開展年度評估,評估結果向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