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結罪成 吸毒文員判戒毒所令

暴徒在旺角縱火行兇。(美聯社資料圖片)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一名23歲男文員,前年10月參與旺角反修例示威,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名成立,被告在還押候判前,被發現曾吸食大麻及有毒癮,裁判官葉啟亮今日(2日)接納戒毒所報告,判被告戒毒所令。

被告麥成峰案發日,在旺角奶路臣街的公眾地方參與非法集結,又使用一個面罩蒙面,警員在截獲時,在他身上檢獲雷射筆及3支噴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