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協助資助他人違法亦可構成罪行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警方國家安全處昨日(1日)證實,正就「612黑暴基金」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或其他本港法例展開調查。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日(2日)在電台節目中表示,警方獲法庭批出「提交物料令」,反映警方肯定已經掌握一定犯罪證據。他強調,協助或資助他人作出違法行為,亦可構成罪行。

湯家驊指出,在普通法制度下,一定要有犯罪意圖才算犯法,因此曾經捐款的人,毋須擔心會犯法。湯家驊又指,同情並資助他人打官司,同樣不算違法;但如果有人透過中間人,協助或資助他人作出違法行為,而且中間人知情、屬於計劃的一部分,就可能構成罪行。他認為,如果警方獲法庭批出「提交物料令」,要求有關人士提供與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有關的資料,反映警方肯定已經掌握一定的犯罪證據。

湯家驊強調,無論是否有犯罪意圖,市民都要盡公民責任,協助警方偵緝犯罪行為;如果不協助,就可能招惹嫌疑,令人覺得背後涉及犯罪意圖,或者刻意不想警方查出真相。

「612黑暴基金」日前宣布將會停運,9月28日後不再使用「真普聯」的戶口收取捐款,10月解散秘書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早前亦不點名表示,正調查「612黑暴基金」,又質疑基金解散前仍呼籲市民捐款,是否「撈油水」。

據了解,警方要求「612人道支援基金」的信託人和「真普選聯盟」的董事等相關人士,在指定的限期內,提供組織運作及資金往來等資料,當中包括多次眾籌的具體詳情、帳戶資金往來、捐款用途、支援項目、捐款人和受助人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