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清「612基金」背後的「黑金網絡」

「612人道支援基金」信託人吳靄儀(左二)、陳日君(左一)、何韻詩(右一)及許寶強(右二)8月17日曾宣布「612基金」將停運。(香港文匯報)

文/卓銘

警方國安處昨日宣布正就所謂的「612人道支援基金」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或其他香港法例展開調查,並依據國安法向高等法院申請「提交物料令」。有報道指警方要求有關人士,包括「612基金」之信託人及「真普選聯盟有限公司」董事在限期內,提交戶口、捐款人、外來賬戶資金、捐款用途等資料。

「612基金」自成立以來便被形容為「黑暴基金」,從這個稱呼已能或多或少理解其本質,警方今次採取的行動,可以由三方面理解。

首先是「612基金」有否收取境外勢力資金。相信不少人還記得上月中旬,「612基金」宣布停接新個案和解散的原因,是由於其資金託管人「真普聯」即將結束運作。「612基金」雖然動輒籌款數千萬以至數億元,但其實質上卻是一個「四無」組織:一無社團註冊、二無註冊地址、三無獨立銀行戶口、四無法人代表,以一個資金規模如此龐大,而且招搖過市的組織而言,也真是咄咄怪事。

加緊調查防範「毀屍滅跡」

「612基金」過去對外借用的是教協地址,至於籌款所用的戶口,其實是「真普聯」的銀行戶口,而「真普聯」與境外勢力有着千絲萬縷的關係。「真普聯」前召集人鄭宇碩,2018年時曾被揭發收取美國國際民主研究院(NDI)逾3萬元捐款,更有資料顯示鄭宇碩建議透過不同組織與NDI合作。他曾聯同其他「真普聯」成員赴台與民進黨相關人士進行「商討」,鄭更在城大密會過蔡英文「特使」。

儘管鄭宇碩已退出「真普聯」,但「612基金」借用「真普聯」戶口籌款,自然令人懷疑資金究竟是所謂「眾籌」得來,還是有境外勢力的資助?

在這個時間點,「真普聯」與「612基金」同時宣布停止運作,不免予人「毀屍滅跡」之感。也許正是原出於此,警方才決定向法庭申請提交物料令,避免證據湮滅。

第二方面是查清基金背後的「黑金網絡」。早前「十二逃犯」之一的李宇軒在庭上明確指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以及其前助手Mark Simon,正是幕後主腦兼最大金主。從此事可以看出,一直以來對於攬炒派存在幕後金主的質疑並非無的放矢,甚至可能涉及龐大的網絡。

國安處今次調查「612基金」,要求對方交出的不只基金本身的資料,還有捐款人等,可見警方除了調查基金有否違反國安法外,還意在順藤摸瓜,找出可疑資金來源,以便日後把整個「黑金網絡」連根拔起。

歷史上各場戰爭,補給線都是戰略重點。即使坐擁百萬精兵,一旦補給線被中斷,結局都是因戰線無以為繼而落敗。對於打擊反中亂港分子和攬炒派,這一點也是相通的。在反對派組織一個接一個解散的當下,香港政治局勢似乎復趨平靜,但現實中依然不斷有新的「港獨」組織順勢而起,如果逐個逐個打擊,效率太低,但若能斬斷幕後的資金鏈,即可收事半功倍之效,就算再有新組織成立,也難成氣候。

重槌出擊斬斷亂港資金鏈

再者,據香港國安法第23條,任何人以金錢或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的,亦屬犯罪。當初「612基金」成立之初,便表明目的是為所有在「修例風波」中受傷、被捕等人士提供金錢、法律等援助。如今「修例風波」被定性為港版「顏色革命」,旨在推翻特區政府和顛覆中央對香港的管治權,「612基金」的所謂「支援」便有資助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之嫌,而「612基金」的捐款人,某程度上也是間接資助。

第三方面是「612基金」有否涉及國安法以外的違法行為。即使撇除勾結外國勢力、顛覆國家政權等罪行,「612基金」也面對眾多質疑。例如未經註冊便多次公開籌款,涉嫌違反《社團條例》。而且所籌巨款又不屬認可的慈善捐款,「612基金」卻從未交出賬目明細表,也沒向稅務局申報,似乎是蓄意逃稅。而借用教協地址和「真普聯」戶口,亦有可能違反銀行協議,或向銀行提供誤導信息。

其實有關「612基金」的疑問還有更多,但由於今次國安處主要針對其籌款來源,故無關者不在此絮言。早前教協、「民陣」解散後,坊間也有不少質疑兩者資金去向的聲音,期望今次當局的調查可以成為一個有力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