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基金涉勾外力 警查捐款人資料

612基金為黑暴撐腰,聲稱所得資金為暴徒提供法律開支及緊急經濟援助等。

(大公報記者 黃浩輝)為黑暴撐腰的「612人道支援基金」成立於2019年6月15日,透過眾籌幫助黑暴期間被捕的暴徒,至今已處理逾2.5億元資金。因應為基金提供資金託管及收支服務的「真普選聯盟」將於短期內結束運作,612基金亦將停止運作。

據了解,警方已根據香港國安法向法庭取得「提交物料令」,要求612基金及真普聯董事提交基金來源及捐款人資料等,以調查當中是否涉及勾結境外勢力。

向高院取「提交物料令」

警方證實,已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附表七,向高等法院取得「提交物料令」(production order),要求「基金」信託人及「真普聯」公司董事等,在指定限期內提供有關組織運作及資金往來等資料,當中包括多次眾籌的詳情、賬戶資金往來詳情、捐款人資料、捐款用途及支援項目細節、受助人資料,以及一切與組織營運的相關資料。

據了解,警方的調查方向包括曾向「基金」捐款的組織及人士背景及是否涉及外部或境外勢力,或涉及其他違法行為。根據香港國安法第23條,任何人協助或資助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均屬違法。

政務司司長李家超早前表示,網上籌款活動按其不同目的及性質可受相關法例規管,例如若網上籌款活動涉及向公眾作出購買證券要約及貸款等與金融服務相關的活動,可受相關法例如《證券及期貨條例》、《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及《放債人條例》等規管。政府亦留意到其他地區就籌款活動及平台的規管雖然各有不同,但有關法規一般建基於籌款活動的性質及籌集所得資金的用途,而非資金籌集的方式。

基金支持暴徒攬炒派

「612人道支援基金」一直聲稱為被捕暴徒提供人道支援,包括醫療、刑事或民事法律開支、緊急經濟援助等。「基金」信託人包括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前工黨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天主教香港教區前主教陳日君、黑暴歌手何韻詩及嶺大文化研究系客席副教授許寶強。

「基金」信託人之一吳靄儀及何秀蘭早前被檢控組織和參與前年8月18日維園舉行的未經批准集結,分別被判緩刑及判監14個月,但仍然不知悔改,當中吳靄儀緩刑期間仍高調主持「基金」停運及最後籌款的記者會。

另外,「基金」另一信託人何韻詩,去年7月11日公開支持攬炒派所謂的「初選」,在「初選」當日為參加者黃之鋒、岑敖暉、朱凱廸等攬炒派站台,並且呼籲市民參與「投票」等。而攬炒派的所謂「初選」早前已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47名參與者已被拘控,部分人一早已被收押在監。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接受《大公報》查詢時表示,612基金愈是急於結束,執法部門就要對其資金來源、流向查清查楚,更要調查其是否勾結外力、煽動危害國家安全等罪行,不能讓其逃避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