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隊2.0」涉違限聚令罰款1萬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被黑暴封為「第二代美國隊長」的「播獨」常客馬俊文,多次在全港各處鼓吹「港獨」犯案。馬俊文涉嫌去年8月中在金鐘太古廣場非法聚集,連同「Lunch仔」李國永等人被票控違反限聚令。馬俊文早前否認違反2項限聚令,經審訊後今日(1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2罪均成立,各被罰款5000元。裁判官王證瑜考慮其經濟狀況後,同意罰款毋須於犯人財物中扣除,並於另一宗案件獲釋後一個月內繳交。

王官裁決時不接納被告所稱,當時與其他2人沒有懷有共同目的,因馬與「Lunch仔」李國永及「鄭婆婆」鄭潔嫦站在花槽下雙手合十默哀超過1分鐘,互相距離少於1米,故第1項控罪罪名成立。王官續指,3人之後一同面向記者發言逾3分鐘,再輪流叫口號逾2分鐘,互相距離少於1米,必屬參與受禁群組聚集,故第2項控罪罪名亦成立。

此外,馬俊文因涉嫌違反國安法,被控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現時已還柙9個多月,該案將於9月28日審訊,預計審期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