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賢涉金鐘暴動及襲警 續還柙11.30再訊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12名逃犯因在內地干犯偷越邊境罪,10人分別獲不予起訴及服完7個月刑期,早前先後被遣送回港,並面對原本在香港干犯的控罪審訊。12逃犯之一的李子賢涉嫌於前年9月29日在金鐘參與暴動,案件今日(31日)於區域法院再訊。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11月30日再訊,以待控辯雙方商討與潛逃案合併處理之事宜,及讓被告向法援署給予指示,獲區院法官高勁修批准。被告今日無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押懲教看管。

被告為31歲的李子賢,報稱任職測量員,被控一項暴動及一項襲警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9月29日金鐘道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明的人士參與暴動;以及在金鐘道太古廣場外襲擊警務人員。

李子賢另因12逃犯案與廖子文、鄭子豪、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黃偉然、黃臨福及郭子麟,被加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控罪指,9人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在香港聯同一個稱作「廢中」、一個稱作「恩典」(別名「大媽」、「姑姐」或「Sister」)、一個稱作「Zizi」的人及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導致12逃犯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礙警方調查,或因調查引起的刑事訴訟。該案將於9月2日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