滯留揚州外地人員今起可有條件申請返程
(大公文匯網 記者 賀鵬飛)揚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今日(25日)發布通告,允許滯留揚州主城區(邗江區、廣陵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生態科技新城、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的外地人員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申請返程,這是揚州「封城」以來首次允許滯留人員離開揚州。
根據通告,戶籍地、居住地、工作地確系不在揚州主城區,因疫情封控管理而滯留在揚州主城區且需返程的人員可申請返程,主要包括:探親旅遊滯留人員、出差滯留人員、外地無業滯留人員、物流運輸滯留人員、交通場站中轉滯留人員以及其他確需返程的滯留人員等。
滯留人員可返程條件為,滯留在低風險地區,申請之日前14天內未到過其他中高風險地區和封閉管控區域;近48小時內2次核酸檢測(2次間隔24小時以上)均為陰性,「蘇康碼」為綠碼;近14天內無新冠肺炎相關的發熱、乾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覺/味覺減退或消失、結膜炎(畏光流淚、結膜充血)、肌痛和腹瀉等「十大症狀」,且沒有與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觸史和次密切接觸史。
中高風險地區的滯留人員以及「蘇康碼」紅、黃碼人員和正在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人員不安排返程,直至滯留地區轉為低風險地區以及「蘇康碼」轉為綠碼、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滿後,結合疫情防控形勢要求,有序安排返程。
在具體實施進度上,根據揚州市當前疫情防控工作進展,先期開展生態科技新城和廣陵區頭橋鎮、李典鎮、沙頭鎮等地滯留人員返程工作,後續有序推進其他低風險地區滯留人員返程。
符合條件的滯留人員可從所在鄉鎮(街道)領取《滯留揚州主城區外地人員返程申請單(非自駕人員)》或《滯留揚州主城區外地人員返程申請單(自駕駕乘人員)》,按要求填寫完整信息,並提供能夠證明臨時來揚的佐證材料、近48小時內2次核酸檢測(2次間隔24小時以上)陰性證明、「蘇康碼」綠碼,通過審核後,按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中,測量體溫,查驗「蘇康碼」、核酸檢測結果,校驗佐證材料、告知書等。然後統一乘坐接駁車輛至南京南站換成火車返程,或者由各區(功能區)組織對自駕車輛進行防疫消殺後引導返程。
通告要求,滯留人員申請返程時須作出個人承諾,承諾近14天內未到過其他中高風險地區和封閉管控區域,沒有與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觸史和次密切接觸史,無新冠肺炎相關的發熱、乾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覺/味覺減退或消失、結膜炎(畏光流淚、結膜充血)、肌痛和腹瀉等「十大症狀」,近48小時內2次核酸檢測(2次間隔24小時以上)均為陰性。返程到達目的地後,須第一時間向當地報告,嚴格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及時如實報告有關情況,並做好自我防護。自駕駕乘人員還須承諾途中絕不繞行停留他處,做好佩戴口罩等必要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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