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21年8月2日)香港發生了什麼?

內容摘要

  • 林鄭月娥:已達致本地清零目標 海外來港須強制隔離
  • 未打疫苗政府僱員須兩周一檢 下月起自費檢測
  • 外交公署:國安法首案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不容外部勢力置喙
  • 本港增3宗輸入個案 患者均曾接種復必泰
  • 投訴法官諮委會成立 張舉能任主席
  • 黃偉綸:覓地工作初見成效 將精簡程序加快房屋供應

1. 林鄭月娥:已達致本地清零目標 海外來港須強制隔離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2日)見記者交代防疫抗疫工作,她表示,本港已連續56天無出現本地感染個案,已達致本地「清零」目標,她感謝市民做好防疫措施,配合政府防疫工作,亦樂見社會回復常態。

林鄭月娥提到,本地疫苗接種率仍有所上升,至今已佔本地人口47.9%,惟強調現今不是鬆懈的時候,全球疫情仍有嚴峻,並進入新一波疫情;加上變種病毒株廣泛傳播,風險較高,而截至7月底,本港已錄得過百宗Delta變種病毒個案。

林鄭月娥又宣布,要建立抗疫屏障,將更有系統管控海外來港人士,將ABCD分類法改為高風險、中風險及低分險三類地區。她指,不論三類地區,抵港人士均須出示72小時內的檢測報告證明,其中高風險及中風險地區只容許已接種疫苗的香港市民來港,非香港居民不能抵港。

林鄭月娥續指,海外來港所有人士須強制隔離,已接種疫苗人士從高風險地區抵港的話須隔離21天、中風險為14日、低風險為7日。中風險地區人士若接受抗體測試並顯示為陽性,則可調整為7日檢疫酒店隔離及7日自行監察。如未接種疫苗,檢疫期則會有所增加,分別加至14日至21日不等。另外,與抵港人士接觸人員必須打疫苗,政府將加強檢疫期間及之後的病毒檢測,以及加強檢查抵港人士有否按時檢測。

2. 未打疫苗政府僱員須兩周一檢 下月起自費檢測

政府今日(2日)向全體僱員發通告,即日起未接種新冠疫苗的,要每兩周檢測一次,下月起檢測須自費。

公務員事務局通告指,未有打針、沒有做檢測,又未能提供合理原因的員工,會被視作拒絕遵守指令,以及對同事和公眾不負責任,可能會受到紀律處分。

9月1日起,未打針的政府僱員須於工作時間以外,每兩周自費接受合併拭子病毒測試。至於有醫生證明、不適合打針的僱員,亦須遵守相關檢測要求,但可報銷檢測費用。

3. 外交公署:國安法首案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不容外部勢力置喙

針對德國等個別國家政客就特區高等法院依法判決首宗香港涉國安法案件說三道四,公然詆毀香港國安法,干預特區法治和司法獨立,赤裸裸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今日(2日)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發言人指出,被告唐英傑於國安法生效首日在公共道路上蓄意衝撞警方防線,導致三名警察受傷,公然展示「港獨」標語,嚴重觸犯國安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和恐怖活動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香港特區司法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符合法定職權、遵循法定程序秉公辦案,嚴正處置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天經地義,不容置喙。個別政治勢力一而再再而三施壓特區司法行動,包庇開脫反中亂港分子,就是唯恐香港不亂、唯恐國安法落地落實,其打着「法治」「自由」幌子踐踏法治、危害香港繁榮穩定的卑劣圖謀昭然若揭。

4. 本港增3宗輸入個案 患者均曾接種復必泰

本港新冠肺炎疫情緩和,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公布,截至今日(2日)零時零分,新增3宗確診,均為輸入個案,本地續零確診,至今本港個案累計11991宗,包括11990宗確診個案和1宗疑似個案。

中心表示,3名患者為2男1女,年齡介乎36至55歲,個案11989涉及一名55歲男病人,居於紅磡海濱南岸6座,於7月11日離開香港前往西班牙,他7月10日出發前在香港檢測的結果呈陰性,他於7月31日乘搭航班KL819從荷蘭返抵香港,同日於機場抽取的樣本檢測結果呈陽性,並帶有L452R變異病毒株;個案11991涉及一名36歲女病人,居於西營盤德輔道西321號瑧璈,於7月16日離開香港前往美國,她7月14日出發前在香港檢測的結果呈陰性。她於8月1日乘搭航班CX883從美國返抵香港,同日於機場抽取的樣本檢測結果呈陽性,並帶有N501Y變異病毒株。由於2名病人於潛伏期絕大部分時間在外地逗留,很大可能最近於當地感染,因此中心將此2宗個案列作輸入個案,為審慎起見,他們於潛伏期在香港曾居住的地方及相關工作和曾到訪的地點已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最後一宗個案11990為一名43歲男子,他從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抵港,無病徵,住在九龍城富薈馬頭圍酒店。

中心又指,3名患者均曾在香港接種過兩劑復必泰疫苗。

5. 投訴法官諮委會成立 張舉能任主席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出任投訴法官行為委員會主席。(資料圖片)

司法機構委任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成立,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擔任主席。委員會在主席外共有8名成員,包括終審法院法官林文瀚、陳兆愷,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及上訴庭副庭長關淑馨。另外4名社會人士包括鄭維志、馮柏棟、劉燕卿及李焯芬。任命在8月16日生效,任期兩年。

諮詢委員會是因應司法機構設立兩層處理投訴機制成立,日後性質嚴重或引起廣泛關注的法官投訴,會先由多於一名高等法院法官所組成專責的法官小組調查,諮詢委員會作為第二層機制,會審視投訴個案和給予意見,並由終院首席法官作最終決定。在委員會成立前完成的調查,將不會被重新考慮。

6. 黃偉綸:覓地工作初見成效 將精簡程序加快房屋供應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今日(2日)表示,政府已找到330公頃土地,未來10年可提供31.6萬個公營房屋單位,超出長遠房屋策略提出的目標,是近年首次。當中亦已考慮住在不適切居所市民的需要,認為覓地工作初見成績。

黃偉綸指,31.6萬伙公營房屋中,有三分一是首5年供應,政府會檢視如何加快進度,強調過程中不會在環境和交通方面作出妥協,但會考慮精簡檢視程序,例如政府以往會將設計、配置和高度限制的工作,交由數個部門處理,現時就轉為主要交由規劃署審視,業界亦對新安排反應正面。

對於有意見提出發展濕地緩衝區增加土地供應,黃偉綸認為,在現行規定下,濕地緩衝區並非不可以有任何形式的發展,但在規劃發展時,要考慮清楚對環境的影響。他指,某些緩衝區內的發展地積比相對低,政府會檢視可否提高緩衝區發展密度,同時保證其生態保育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