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反中亂港 罪證確鑿應取締

(大公報記者 冼國強)亂港組織「民間人權陣線」(民陣)氣數已盡,近月爆發「跳船潮」,現時儼若殭屍組織。

《大公報》調查揭發,禍港19年的民陣既沒有註冊為合法社團,也沒有穩定的銀行戶口,而是不斷透過借用其他組織的戶口收取捐款,當中包括街工、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正委會)等。現時民陣氣息奄奄,但其約500萬元(港元,下同)存款去向成謎。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借出戶口已有可能干犯洗黑錢罪,特區政府及警方應該盡快採取行動,取締相關組織以及拘捕相關違法分子。

民陣於2002年成立,拉攏多個反中政黨及團體,自2003年起每年「七一」舉辦大型遊行集會,反中亂港多年。《大公報》早前推出系列報道,揭露民陣種種罪證和分崩離析的原因,踢爆民陣成立近19年,卻一直未向政府註冊,要靠借用團體會員的銀行戶口處理財務。《大公報》取得民陣秘書處2014年1月15日發給各成員代表的內部電郵顯示,「民陣成立逾十年,一直未有進行社團或公司註冊,民陣需借用成員團體銀行戶口作財政用途」。電郵內容指「原有正委的戶口未能繼續借出」,亦未有會員接手,因而急需討論民陣註冊,處理當時舉辦完的元旦遊行及往後的收支。當中郵件中提到的「正委」,即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電郵揭向街工正委會借戶口

2015年,民陣又再次討論註冊一事。《大公報》獲得另一封2015年2月4日民陣秘書處發出的內部電郵顯示,「在上次大會,會上決定假如街工在一月下旬仍未處理好戶口問題,屆時將討論民陣註冊事宜」。而該封電郵特意提出,歡迎團體可即時提供戶口予民陣處理財政。可見民陣並沒有一個持久及穩定的賬戶,頻頻急就章找政黨或團體會員的銀行賬戶「掛單」,處理來歷不明的款項。

民陣資深會員表示,「2014年之前,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借出銀行戶口畀民陣,直到天主教香港教區反對,民陣急急搵另一個團體會員商借戶口」。正委會在今年3月17日發出的聲明,未有正面回應有否在2014年前借出戶口給民陣,只稱沒有存放民陣資金。

大公報記者曾以電郵向民陣、正委會查詢,以及致電街工梁耀忠,惟民陣及梁耀忠在截稿前未有回覆。正委會則稱,該會已於今年3月10日退出民陣,現時已不是民陣成員,從而拒絕回應有關民陣戶口的查詢。

被問錢銀事 街工顏烈洲即走

大公報記者昨日發現,街工葵芳邨組織幹事顏烈洲在梁耀忠葵仁樓舊議辦外街擺街站,遂上前追問有關民陣錢銀的事,顏烈洲託辭「正趕時間,所有查詢需先預約時間」,急步離開,迴避答覆。

對於民陣不斷借用會員組織的戶口收受捐款,法律界人士直指有洗黑錢的嫌疑。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法學教授傅健慈表示,正常情況是不會借出戶口給第三者使用。民陣以及相關借出戶口的組織有可能干犯洗黑錢罪,而相關銀行戶口的賬戶持有人,可能觸犯「清洗黑錢罪」,一旦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500萬元及監禁14年。傅健慈認為,相關銀行應根據「合規程序」,馬上凍結相關戶口,並將可疑交易紀錄向執法部門匯報。他續說,「那些組織『跳船』是因為心虛,但不代表不用負上法律責任」。

民陣過去舉辦的活動,很多暴力收場。傅健慈指出,借出戶口亦形同資助暴力。根據《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的規定,任何人知道或懷有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的意圖,即屬犯罪。他認為,特區政府應盡快採取行動,取締反中亂港組織,並盡快就基本法23條立法,填補香港國安法未有涵蓋的範圍。

民陣劣行罄竹難書

非法組織

˙成立接近19年,但一直沒有註冊,屬非法組織。

˙《社團條例》第五條規定,任何本地社團或其分支機構均須於其成立後1個月內,以指明的表格向社團事務主任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民陣一直沒有向政府註冊,有可能觸犯《社團條例》,若罪成,民陣負責人最高可被監禁3個月。

˙《社團條例》第八條,若社團事務主任認為因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需要,又或任何在香港註冊或豁免註冊的社團若被認定為政治性團體與外國政治團體有直接或間接的聯繫,社團事務主任均可以要求保安局局長發出命令禁止該社團運作。

疑洗黑錢

˙借用成員組織的戶口收受捐款,涉嫌干犯洗黑錢罪。

˙逾500萬捐款去向未明。根據《販毒(追討得益)條例》(第405章)及《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第25(1)條的規定,洗黑錢是一項罪行,如有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的販毒或可公訴罪行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即屬犯罪。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5,000,000元及監禁14年。

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

˙勾結外國勢力破壞特區政府施政,2020年12月,民陣聯同「支聯會」等共26個團體去信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米歇爾·巴切萊特·赦里亞女士(Ms Michelle Bachelet Jeria),要求聯合國就多宗所謂酷刑作出調查和監察云云。

˙2019年11月,當時副召集人黎恩灝假借悼念周梓樂為名,到韓國首爾聯繫當地67個反中團體,勾結外力干預區議會選舉。

˙有可能觸犯香港國安法第21條、第23條、第26條、第30條的規定,為實施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串謀、直接或間接接受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的指示、控制、資助或者其他形式的支援的,最高可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與外國勢力有千絲萬縷關係

˙民陣的召集人及副召集人曾接受過NED(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培訓,例如2013年4月由楊建利的公民力量與NED及台灣民主基金會(TFD)聯辦,在台北舉行的「第八屆族群青年領袖研習營」,獲邀參加研習營的有2013至2014年度的民陣召集人楊政賢。

500萬餘款失蹤 會員為錢內訌

由於民陣不斷借取會員的銀行戶口收取捐款,所以賬目相當混亂,甚至逾500萬的捐款不知去向,引起民陣會員內訌。

民陣成員透露,每有重大活動決策,需會員投票通過,惟每次開大會,會員都爭拗不斷。有資深會員透露,民陣沒有開設銀行賬戶,亦有意不去註冊:「我哋係公民抗命,註冊代表承認政權;我哋將戶口擺邊,關政府咩事?」消息指,拉雜成軍的民陣,把每年遊行期間籌得的款項,可能寄存在三個核心會員團體:即街坊工友服務處、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正委會)及教協。

款項來歷不明 或涉外國資金

翻查公開資料,民陣2004年「七一」遊行時籌得80萬元,各政黨會員亦在民陣遊行當日擺街站籌款,把籌得款項的一成上繳給民陣作為分擔活動經費,以2014年的「七一」遊行,社民連、公民黨、民主黨、工黨及新民主同盟共籌得185萬元,民陣獲分賬18.5萬元。

民陣隨着知名度提升,吸金力日增,惟這些來自街頭的捐款來歷不明,資深會員透露不排除涉及外國資金:「捐款箱有時收到十萬八萬嘅支票,係有『心』人畀,無人夠膽肯定籌到嘅錢同外國資金無關,肯定嘅係我哋多年來搞活動扣除開支都有盈餘。」

2019年,時任召集人岑子杰發動十多場集會遊行吸金。2019年6月,民陣支援被捕者基金通過遊行籌得738萬元,「八·一八」民陣集會又為「612人道支援基金」籌得808萬元。當年民陣各會員政黨通過各種籌款活動中吸金高達數百萬元,民陣拆賬「和味」,加上累積19年活動的籌款,有指民陣存款約近500萬元。

該名民陣資深成員透露,「每年七一遊行完翌日7月2日,民陣會檢討遊行活動,選埋下屆召集人,同確認現有會員係咪續會。所以街工、教協、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要到7月2日若佢哋唔再續會,才正式唔係民陣會員,三個團體嘅聲明係唔參加工作會議,無話唔再係民陣會員。」這筆近500萬元的民陣「遺產」究竟落在誰家?正委會在3月17日發聲明,聲稱「沒有存放民陣資金」,而教協則否認託管民陣資產。民陣和街工就未有回覆。「依家內部眾說紛紜,有個講法是想兌換成現金收起」,該民陣資深成員稱。

多年籌款斂財 警須依法徹查

圖:《大公報》獲得民陣秘書處內部電郵的參考文件中,詳細列出了註冊與否的優缺點。

反中亂港組織民陣多年來賬目混亂,屢屢煽暴縱暴,擾亂香港社會秩序,引發各界強烈譴責。有本港政界人士認為,警方應進一步深入調查,依法依規盡快執法,不讓任何涉嫌違法的組織或個人有可趁之機。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工聯會會長吳秋北表示,反中亂港的民陣實質上只是一個沒有註冊的非法組織,多年來通過各種手段不斷籌款斂財,但從來都沒有向全港七百萬市民開誠布公清晰解釋相關賬目用途、開支取向等。他認為,本港當前缺乏對眾籌的全方位規管,有反對派利用各種所謂網絡眾籌平台,鼓動不明就裏的網民訂閱相關內容,「可以說是『無王管』,甚至有否交稅也成疑。」

煽暴縱暴 毒害年輕人

對於民陣據報借用諸如街工、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等團體的銀行戶口收取款項,吳秋北質疑其中或涉及違法操作。此外,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是在香港教區成立的,借戶口予民陣籌資的舉動,是否獲得香港教區的許可,亦值得還原真相。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指出,民陣多年未註冊,已涉嫌違法《社團條例》的相關規定,警方有權就相關情況依法規、依證據執法,相信警方會進一步調查、核實具體細節。她認為,一旦民陣利用他方銀行戶口從事非法活動的證據確鑿,借出戶口的當事團體,或涉嫌協助教唆他人犯罪等罪行。希望廣大市民就民陣賬目混亂的鬧劇引以為戒,切記勿輕易將個人戶口借予不知底細的組織或個人,觸碰法律底線而不自知,追悔莫及。

容海恩說,黑暴亂港期間,民陣煽暴縱暴,誘騙很多涉世未深的年輕學生暴力衝擊、破壞公共設施,不少人更為此付出法律代價,原本光明的前途就此因「案底」而蒙塵。社會各界理應看清民陣反中亂港、勾結外力等真面目;教育局、律政司、警方等應肩負社會責任,攜手做好校園法治教育工作;學校、家長更要根據相關黑暴案件的定罪理據等,用客觀中肯的資訊引導下一代熟悉法律條文,提升法律意識,珍惜自身前途,而不是任由部分青年偏聽偏信,繼續白白淪為民陣等禍港組織的棋子。

正委會劣跡斑斑 充當攬炒派打手

1977年成立的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直屬天主教香港教區,教區人士反映任職幹事多年的孔令瑜,仗恃陳日君在教區內的反中勢力支持,正委會獨斷獨行,淪為反中亂港的政治平台,陳日君利用正委會攬炒禍港。

民陣於2003年舉行的首次「七一」遊行,便是在陳日君祝禱下出發。而每年「七一」遊行,陳日君例必駐守街站吸金滿滿。陳日君2007年擔任天主教樞機後,親自出席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的會議。正委會實際掌舵人孔令瑜同時掌握民陣大權,培植學聯系班子。

民陣自去年召集人陳皓桓發起非法「七一」遊行被控後,政治影響力漸失。惟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仍然充當攬炒派打手。去年5月,陳日君與郭偉基神父「講道」,視頻由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上載社交平台fb,二人煽動教友不要因香港國安法實施後,加入愛國教會,甚至提到殉道。陳日君懶理教友反對,今年2月繼續為正委會的fb拍攝多條視頻「講道」,煽動「抗爭」。

不註冊 不核數 擺街站吸金數千萬

圖:2019年6月9日,由民陣發動的遊行結束後,搞事分子聚集灣仔警察總部外鬧事,大肆暴力破壞。

在港非法運作長達19年之久的反中亂港攬炒組織「民陣」,多年來竟獲食環署簽發27個臨時小販牌照,更吸納數千萬資金反中亂港。

根據食環署的相關紀錄,自2002年起,共計收到「民陣」提出的44宗關於在公眾地方進行售賣物品形式籌款活動的申請,最終,食環署簽發了27個臨時小販牌照。事實上,「民陣」每次搞規模較大的遊行前,都會糾集成員團體商議擺籌款街站的位置分配,令人哭笑不得的是,這些烏合之眾總是為爭人流最多的「靚位」爭得面紅耳赤,然而,主人家民陣次次都霸得最靚位置放置捐款箱,諸如維園等多個港島「旺位」。

搞活動經常靠「借」

公開資料顯示,2005年「七一遊行」,民陣籌得80萬元。2016年民陣及其多個主要成員團體如公民黨、社民連等,共籌得157.1萬元,2017年籌得158.7萬元,2018年則暴增至266.2萬元。2019年6月,在修例風波期間,民陣「612人道支援基金」籌得738萬元,「8·18遊行」又籌得808.2萬元,即使在吸金力較弱的淡季活動「元旦遊行」,社民連、眾志、公民黨、民主黨、工黨、小麗民主教室及守護公義基金,也合共籌得逾60萬元。

對此,有知情人士曾透露:「民陣無註冊,無須搵核數師,『有心人』亦以呢種不記名、唔使銀行過數方式,擺大額支票入捐款箱泵水」。

至於民陣資金使用,有民陣「老鬼」透露,每次大型活動租用音響、搭個台、廣告、飲用水等,消耗開支約20萬至40萬元。所謂遊行糾察隊,由成員團體各自派出義工組成,而遊行隊頭的貨車,大多借用自民主黨。而日常行政,只聘請一名半職員工,到了搞所謂大型活動的時候,便借用岑子杰任執行幹事的彩虹行動的辦事處,用作聯絡工作。由此可見,民陣相關運作開支非常有限。

和平遊行得把口 屢次暴亂收場

從歷年所謂「七一」遊行,到黑暴亂港期間大量非法集結和暴亂,其中不乏民陣推波助瀾、煽暴縱暴的罪惡身影。民陣糾集的多場集會遊行,既不合法更非和平,最終常常演變成暴亂收場。

2014年以來,反對陣營變得愈發愈激進,民陣更成為反中亂港、煽暴煽「獨」的最大平台。2014年7月1日,由民陣組織的「七一」遊行結束後的當晚,其成員團體「學聯」、「學民思潮」等,又在中環搞起所謂靜坐活動「預演佔中」,為長達79天的非法「佔中」埋下伏筆。

聚眾堵路 挑釁警員

及至2019年黑暴禍港期間,民陣組織的所謂集會、遊行等,屢屢演變成暴亂。當年6月9日,因修例風波引發的第一場大規模遊行就是由民陣發動的,該場遊行結束後,搞事分子聚集之處最終出現騷亂。6月26日,民陣發起的中環愛丁堡廣場集會接近尾聲時,反中亂港分子梁頌恆、鍾翰林、楊逸朗等,煽動暴徒在灣仔警察總部外非法聚眾鬧事,用雜物堵塞警總各處出入口,鼓動暴徒用油漆等暴力破壞警總外的閉路電視,更在警總外牆壁上噴寫帶有侮辱性字眼的粗口字句等。

同年8月18日,在民陣組織的所謂「流水式」集會期間,大批暴徒長期間持續以鐳射筆照射政府總部,有搞事者更公然揮動美國國旗、「港獨」旗等。有暴徒惡意挑釁執勤警員,甚至爬上政總西翼一帶的水馬,欲用膠帶綁住水馬陣的閘門,企圖圍困閘門內的警察。9月28日,民陣糾集的所謂金鐘添馬公園集會期間,有暴徒在夏慤道一帶聚眾堵路,嚴重阻礙公共交通運行。入夜後,暴徒開始衝擊位於政府總部出入口的警方防線,暴力破壞各類公共設施,向政總內投擲多枚汽油彈,更有甚者喪心病狂地當眾焚燒中國共產黨黨旗。

次年元旦,民陣煽動搞事分子由維園向西遊行,隊伍行至金鐘高等法院一帶,暴徒竟在高院外牆塗鴉,後又暴力破壞多間銀行的大門玻璃、自動櫃員機等設施,甚至縱火焚燒位於中環滙豐總行門口的銅獅。當時的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曾揚言,所謂升級行動陸續有來云云,而如今,岑子杰早已官司纏身,身陷囹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