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部門研處理爆眼女事件

●徐英偉強調,政府會認真研究其他國家和地區應對假新聞、假資訊的經驗和處理方法,配合香港實質情況堵塞相關漏洞。圖為去年12月,有市民到壹傳媒大樓抗議,要求《蘋果日報》就報道假新聞抹黑警隊道歉。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黑暴期間攬炒派以「爆眼女」事件大肆炒作所謂「警暴」,今年終被揭發該女子根本沒有「爆眼」。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昨日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指出,執法部門會根據證據和法律,研究事件是否涉及刻意發布虛假資訊以煽動社會對政府的仇視及不滿。他強調,特區政府會「有法必用」,現有刑事罪行條例以及香港國安法都可以應對虛假或危害國家安全的不當信息。同時,政府會認真研究其他國家和地區應對假新聞、假資訊的經驗和處理方法,配合香港的實質情況堵塞相關漏洞。

民建聯議員陳克勤昨日於立法會大會上就「爆眼女」事件提出質詢,要求特區政府交代有否調查事件、發放虛假資訊問題的立法進度、會否要求當日不作澄清的醫管局修訂其資訊發放政策,及有否檢視該女子獲批法援一事等。

徐英偉回應表示,執法部門會根據證據和法律研究事件。現有法律框架下已經有若干條文可處理散播不當資訊,包括《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及第十條,作出具有煽動意圖的行為或發表煽動文字等均屬刑事罪行。特區政府會盡快檢視現行法律,並參考其他國家及地區經驗。

針對「爆眼女」早前透過司法覆核阻撓警方索取其醫療報告,被質疑濫用法律援助。徐英偉回應說,政務司司長辦公室及法援署現正就現行法援制度下有關司法覆核的法援申請,在行政、分配案件、選取律師等操作細節方面作出檢視,並會盡快就具體建議諮詢法律援助服務局,並向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匯報。

會上,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及郭偉强不滿醫管局當日未有澄清事件。徐英偉指出,醫管局尊重個人私隱及對病人有保密責任,在一般情況下不會披露病人資料。

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徐德義補充,醫管局一直全面配合警方有關調查,並於前年8月按警方的搜查令提供病人資料。由於事件進入法律程序,故醫管局不能向外透露相關資料。

議員促訂針對性法例嚴打假消息

立法會其後通過促請政府盡快立法打擊網上虛假資訊的無約束力議員議案。提出議案的民建聯議員葛珮帆表示,假消息不但影響政治環境,同時影響抗疫工作,即使政府不斷澄清,亦難以追趕假信息的散播速度。她要求特區政府制定具針對性的法例,防止有人利用法例漏洞,修飾用字,逃避法律責任。

郭偉强提出修訂,促請特區政府盡快立法打擊在網上散播虛假資訊的行為;資助學術機構進行利用大數據平台收集香港主流社交媒體上的信息數據,並運用人工智能技術協助篩選虛假資訊的研究;加強「媒體素養」教育,提高市民辨識虛假資訊的能力,及成立事實核查資料庫,協助公眾查證資訊的真偽。

鄧炳強:可按國安法禁制假資訊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應表示,民政事務局局長會認真研究其他國家和地方應對假新聞、假資訊的經驗和處理方法,為下一步工作提供意見參考。在目前未有假新聞法例的情況下,特區政府在現行的法律框架之下會用「有法必用、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大原則採取執法行動。如果有人發放不當資訊,警方可根據《刑事罪行條例》或香港國安法等途徑追究。

他指出,警方會針對任何在網上散播虛假信息、企圖煽動仇恨或暴力行為的意圖進行調查,並會要求服務供應商移除不實或不當信息。如電子信息相當有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相當可能會導致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發生,警方可按照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所訂的實施細則的權力,對該些電子信息作出禁制行動。

徐英偉補充,特區政府會認真研究其他國家和地方應對假資訊的經驗和處理方法,為香港下一步工作提供參考。不過,他直言由於本屆立法會任期只餘下數個月,未必能趕及於未來數個月提交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