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婆」涉阻差辦公案 延至下月底再訊

服刑中的撐暴「王婆」王鳳瑤再被控阻差辦公罪昨在觀塘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撐黑暴示威常客「王婆」王鳳瑤,早前因襲擊法院保安被判囚一個月正在服刑,另外王在今年初在將軍澳高舉標語,被警員截查時拒絕出示身份證及大喊大叫,被控阻差辦公罪。王鳳瑤昨日被押上觀塘裁判法院提堂,她在庭上透露最快8月9日出獄,又以健康等理由申請將案件押後3個月,惟裁判官莫子聰將案押至8月30日再訊。

被告王鳳瑤(65 歲,報稱無業),被控一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控罪指她於今年1月22日,在將軍澳唐明街近燈柱 BE0550 行人過路處,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即督察李甜珠及警署警長陳朝陽。

王昨日由懲教署帶上法庭,她因普通襲擊罪成,上周被判監1個月,昨日王沒有律師代表,她要求押後3個月,又稱在獄中沒有紙筆、又稱自己年邁及血壓不穩,希望法庭容許延遲答辯。

控方不反對押後及被告保釋,指她因另案仍在服刑,其報稱地址為酒店,希望法庭在她出獄後,能頒布更嚴謹的保釋條件。

裁判官莫子聰考慮案情、被告出獄日期等因素,認為王要求的押後時間太長,「三個禮拜都充分」,最終將案件押至8月30日再訊,被告出獄後獲准以100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每周兩次到警署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