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斯」涉煽動 控方申交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

傑斯去年11月底被警方國安處人員拘捕及押往北角警署扣查。(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涉嫌「播獨」的D100 網台主持「傑斯」尹耀昇,早前被指於節目中引起他人憎恨、蔑視中國及香港特區政府,被警方國安處拘捕,控告5項煽動罪及5項共涉逾1,100萬元的洗黑錢罪一直還柙,他連同與其涉及當中兩項洗黑錢罪的一名女助手,昨日首次在區域法院提堂。控方指煽動罪屬危害國家安全範疇,申請交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辯方則指需時索取指示是否反對及要翻閱16箱文件,法官胡雅文遂准辯方14天內以書面形式答覆,並將案件押後至10月12日再訊,其間「傑斯」須繼續還柙,女助手續准保釋。

本案首被告尹耀昇(52歲),被控去年2月至11月間,一項「串謀作出煽動意圖作為」罪及4項屬交替控罪的「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外;另被控於去年2月至11月間,5項共涉逾1,100萬元的洗黑錢罪,當中兩項洗黑錢則與他的助手利寶麗(51歲)同時被控。

昨日下午甫開庭,控方指因本案的煽動罪屬危害國家安全範疇,希望引用香港國安法第四十四條,以及黎智英相關案例,申請本案交由區域法院的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

代表「傑斯」的大律師吳宗鑾則表示對控方申請有保留,需時索取指示。法官胡雅文隨即指,若此問題未能解決,法庭便無法決定下次提訊時會否交由指定法官審理。隨後代表另一被告、女助手利寶麗的大律師石書銘指,昨日才收到控方的通知信,同樣需時索取指示,建議法庭容許在14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法庭會否反對控方申請,若有反對便在原定再提訊日子前,另定日子開庭處理。法官胡雅文最終接納建議,並同意控方指若需額外開庭處理申請,將交由指定法官處理。

辯方另表示,由於兩名被告需時處理法援申請,加上女被告利寶麗一方早前才收到來自控方的16箱有關「傑斯」電台節目的文件,而控方將會有更多證據交給辯方,因此申請押後案件至10月12日。法官胡雅文經考慮後批准,其間「傑斯」須繼續還柙,女助手續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