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會暴動首判監 佛州狂徒囚8個月

霍奇金斯(持旗者)被判監8個月。(美聯社)

香港文匯報綜合美聯社、路透社、法新社報道,美國1月6日國會暴動案相隔半年多後,終於首次有被控嚴重罪行的暴徒被裁定罪成判監,38歲被告霍奇金斯當日帶同護目鏡、繩索和膠手套等裝備闖入國會,並入侵參議院議事廳內揮舞旗幟和自拍,妨礙國會運作罪成,判監8個月。霍奇金斯對犯案表示羞愧,表示如果早知道當日局勢會升級至如此局面,他絕不會走近國會一步,承認做了愚蠢的決定。

來自佛羅里達州的霍奇金斯上月已經承認一項妨礙國會運作的重罪,並同意繳納2,000美元(約1.55萬港元)罰款,換取檢方撤銷其他較輕罪名。主審法官莫斯宣判時指,國會暴動是「對民主的攻擊」,玷污美國歷史,霍奇金斯攜帶工具闖入國會,因此不接納被告沒有惡意或沒有預謀的辯護理由。

至今逾535人被捕

控方原本要求判處霍奇金斯入獄18個月,不過莫斯認為,霍奇金斯當日未有傷害他人或損壞政府財物,亦不屬於主謀,扣除認罪減刑後判監8個月。莫斯表示,由於今次裁決或會成為其他國會暴動案的量刑標準,加上沒有先例可循,故如何判處合適刑期是很大的挑戰。

至今已有超過535人因涉及國會暴動被捕,當中部分面臨較霍奇金斯更嚴重的控罪,料將被判處更長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