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健民未悔罪赴台教「社運」 陳曉鋒:香港國安法具域外效力

(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書蘭)「佔中三丑」之一、曾被判囚16個月的中大社會學系退休副教授陳健民前日已赴台灣,他昨日稱將在台灣政治大學擔任一年訪問教授,教授「社會運動」等課程。多名政法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陳健民在香港以「公民抗命」等歪理扭曲下一代守法觀念,遺禍至今,而其服刑之後的種種美化違法行為的言論更暴露其至今沒有悔改,令人擔心他赴台後是否會與「台獨」分子沆瀣一氣,繼續散播反中亂港主張,他們強調,香港國安法具域外效力,若陳健民在台違反香港國安法,亦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亂港黑手2014年發起非法「佔中」,試圖在香港發動「顏色革命」,陳健民就是當中的主要搞手之一。他其後被判「串謀犯公眾妨擾罪」及「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罪成,入獄16個月。

台灣政大社會學系系主任黃厚銘前晚在fb表示,陳健民前日下午已抵台,他將開授「社會運動」和「當代中國社會」課程。陳健民昨日在fb稱將在台灣政治大學做一年訪問教授,未來仍會繼續寫書和更新YouTube頻道節目。陳健民昨日在電台節目稱,一年前在獄中已收到邀請,由於疫情關係,幾日前才取得簽注,強調自己只是暫別,目前仍計劃在一年後返港。他承認自己將教授的科目「都是較敏感」,擔心違反香港國安法,但揚言國安法「邊界模糊」,自己會一如以往扮演「激發學生思維」的角色。

政界質疑勾連兩「獨」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表示,陳健民作為「佔中三丑」之一,以所謂「違法達義」「公民抗命」等歪理,扭曲下一代的守法觀,又鼓吹低成本違法「抗爭」,將不少香港青年「洗腦」,遺禍至今,令人擔心他赴台後是否會與「台獨」分子沆瀣一氣,繼續散播反中亂港主張。他指出,香港國安法實施後,若有人在香港境外實施分裂國家的行為同樣違法,故執法部門應留意陳健民是否有在台灣作出有關違法言行,繼續禍港。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陳健民多年來誤人子弟,包括發起非法「佔中」,教年輕人用所謂「公民抗命」理由犯法,有違道德及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操守,但今次台灣政大卻招請他教授「社會運動」,等於認同他教學生的「違法達義」理念,容許他荼毒台灣的年輕人,隨時自討苦吃。她強調,非法「佔中」對香港社會造成深遠傷害,而陳健民雖然已因此入獄,但其言行卻顯示他毫無悔意,令人質疑他是否會在台參與鼓吹「台獨」「港獨」,希望他要好自為知,切勿再次違法。

香港國安法具域外效力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秘書長、法學博士陳曉鋒表示,香港國安法具有域外效力,若有人在香港境外干犯香港國安法訂明的有關犯罪行為,即屬犯法。若陳健民在台違反香港國安法,亦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