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恐襲案今增3人提堂

「光城者」恐襲案「金主」疑犯、浸會大學職員杜倚獅在保釋期間昨日再次被捕,今日提堂。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于錦言、葛婷)警方國安處本月5日偵破「港獨」本土恐怖組織「光城者」的炸彈恐襲小組,揭發有教育工作者利誘中學生作「死士」,密謀策動針對公共設施及法院實施炸彈恐襲,連日來拘捕14名涉案者,包括最少3名「金主」和一批中學生,一名中學生更涉嫌是「金主」。警方繼早前向其中3名被捕中學男生落案起訴後,昨日再起訴案中3人,包括1名15歲中學生,今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最新被落案的3名疑犯,分別為前天(12日)被捕15歲中學生羅×穎、本月5日被捕後獲准保釋的24歲男子陳凱量及其18歲中學生女友郭文希。3人暫被控一項「串謀策劃恐怖活動」罪名。據悉,警方昨日再拘捕陳凱量及郭文希時,郭報稱不適送往荃灣仁濟醫院檢治,未知今日上午能否如期上庭應訊。

17歲「金主」暫准保釋

至於前日被捕的其餘4名疑犯,包括17歲「金主」、女學生楊心怡,37歲「金主」英皇集團物業管理部經理林志明,19歲學生鄭鎬泓,28歲地盤工黃潤濤昨晚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8月中旬再返警署報到。連同本月5日被捕的39歲浸會大學持續教育學院公關和傳訊主任杜倚獅、任中學職員的杜妻石詠心、中學生吳敏滎及出租車司機蘇穎貞,案件目前共有8人獲准保釋候查。

該宗轟動社會的「港獨」本土恐怖組織「光城者」策劃炸彈恐襲案,參與者以教育工作者及中學生為主。炸彈恐襲小組架構非常嚴密及分工精密,除設立多個不同組別執行任務外,「金主」亦經過多重「中間人」才將資金轉到「光城者」手中,單是目前被捕的「金主」已有杜倚獅、林志明及楊心怡。最令人詫異的是,17歲女學生楊心怡竟是該恐怖組織「金主」之一。

零用錢招同輩吃喝玩樂

據了解,楊心怡就讀名校嘉諾撒聖方濟各書院,其資金是來自父母給予的零用錢,案中「金主」角色主要是宴請同輩吃喝玩樂,以招攬及維繫執行恐襲任務的中學生。至於租用賓館房間及購買製造炸彈原材料的資金,則相信由林志明及杜倚獅等支付。另昨日被起訴的中學女生郭文希,本身亦是「光城者」的極端狂熱分子之一。

警方國安處本月5日偵破激進「港獨」組織「光城者」的炸彈恐襲小組,於不同地點拘捕9名涉案疑犯,並搗破組織位於尖沙咀一賓館房間內的炸彈實驗室,檢獲一批製造TATP炸藥的原料及小量炸藥等。調查發現,有人利誘中學生作「死士」,擔當製造及放置土製炸彈TATP的危險角色,計劃將於日內針對海底隧道、鐵路、法庭及垃圾桶等人煙稠密處發動炸彈襲擊,意圖釀成大量市民傷亡,製造社會恐慌。

至前日,警方國安處再度行動,拘捕多5名疑犯,包括3名學生,其中一名女學生及物業管理經理為「金主」。但警方相信,案中仍有更上層的金主在逃,正全力追查幕後金主及主腦身份,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社工:應關愛青少年 導正價值觀

警方國安處偵破激進「港獨」組織「光城者」的炸彈恐襲小組,被捕的14人中有9人為學生,包括傳統名校學生或家境富裕青少年,令人震驚。家庭及親子教育工作者司徒漢明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查詢時指,正值青春期及反叛期的青少年普遍思想未成熟及容易受社會氣氛影響,故容易被別有用心的人煽動作出反社會的違法罪行,而接連有學生涉嚴重案件被捕是一個警號,家長及學校應從教育及關愛兩方共同努力,令青少年重回正軌。

司徒漢明指出,青少年的行為很大程度上,受個人價值觀影響,當價值觀出現偏差,就會認同以犯法手段達到目的。所以家長應從小教育子女如何分辨對錯的正確價值觀,明白應該以和平理性方式表達意見,不應以破壞社會、傷害別人等行為表達不滿或訴求。

愛惜是一種制約力量

同時,家長如果可以加強對子女關愛,讓子女感到父母對自己的愛惜,父母自然在子女心目中產生一種制約力量。當子女被人煽動做父母不認同的事情時,會因不想父母傷心而有所顧慮,減低被社會氣氛或他人煽動而犯法。

在學校方面,司徒漢明認為老師應向學生灌輸正確的品德教育及價值觀,令他們分清是非黑白,提升個人品德及品格修養,希望透過家長及學校兩方面共同努力,再加上社會氣氛逐漸回復平靜,可以扭轉青少年歪曲的價值觀,以免誤入歧途。

名校女生是「金主」? 校方僅稱助查

「光城者」炸彈恐襲案「金主」之一據傳為來自名校嘉諾撒聖方濟各書院的17歲女學生,情況聳人聽聞。校方昨日回應時只稱「得悉有傳媒報道」該校有學生「正協助警方國安處調查案件」,又指會提醒學生「時刻保持警醒,以自身安全及前途為重,謹言慎行,切勿參與危險及違法的活動」。香港文匯報翻查資料,發現該校學生於黑暴期間相當活躍,曾有多名學生身穿「暴徒裝」在校門口鼓動同學罷課,更曾出現政治欺凌事件,有學生提醒同學不要參與違法活動,反被杯葛及網上批鬥,卻一直不見校方嚴肅跟進。

嘉諾撒聖方濟各書院在校網發聲明,將學生涉恐襲案被捕淡化為「協助警方國安處調查案件」,又稱該案件正由警方調查,故無資料可以提供。

校方續稱,學校是學生安心學習的地方,全體教職員一直秉持專業精神,教導學生知法守規的重要性,並按校本訓輔機制,以適當的訓育輔導方法,培育學生成為具品德情操及守法循規的良好公民,又提及會再次提醒學生要時刻保持警醒,以自身安全及前途為重,謹言慎行,切勿參與危險及違法的活動。

校友提醒師弟妹反遭起底

在修例風波期間,該校學生已多次涉及黑暴欺凌事件,但校方一直未有嚴厲應對。2019年9月開學日,該校數名女學生在該校門前戴上面具及黃頭盔的「暴徒裝」,手舉「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及「特首,你願意聆聽師妹的聲音嗎?」的白底黑字牌,「下跪」半小時販賣悲情鼓動同學罷課,肆意騎劫學校立場更將政治帶入校園,還向路過的人鼓吹反中亂港思想。當時,有學生引述校方稱「有家長信就會批准罷課」,一副縱容態度。

該校並曾出現過政治欺凌事件,但校方並無應對。香港文匯報今年初曾訪問該校一名畢業生,她在黑暴期間仍在學時好意提醒同學要注意安全不要參與違法活動,卻被打成「藍絲」,在校園內亦被孤立,更被網絡「起底」及惡言攻擊。

該畢業生指,當時校內很多「黃絲」同學經常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辱罵和攻擊,一邊考試一邊掛絲帶等於校內亦屢見不鮮。由於有學校老師一直縱容「黃絲」,亦令被欺凌者對老師缺乏信任,也不敢向老師反映問題,有的學生甚至要偽裝「扮黃」,才能在校內生存,可見情況嚴重。

警用被告賬戶踢人出頻道保留罪證

Telegram頻道「SUCK Channel」一名管理員,被控9個月內串謀煽惑他人參與暴動、縱火等25罪,案件前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昨日傳召一名警員作供。警員指在拘捕被告當日為免證據受干擾,遂透過被告的賬戶移除「SUCK Channel」的兩名管理員。

男被告伍文浩(26歲)被控25罪,包括「串謀煽惑他人刑事毀壞」、「串謀煽惑他人縱火」、「串謀煽惑他人公眾妨擾」、「串謀煽惑他人製造炸藥」、「串謀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串謀煽惑他人參與暴動」,及「串謀煽惑他人施用毒藥或其他殘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7罪外,另有18項交替控罪,指他煽惑他人干犯上述刑事罪行。25項控罪的案發日期介乎2019年10月4日至2020年6月28日。

控方在前日的開案陳詞中指,涉事的「SUCK Channel」於2019年8月20日開設,截至2020年8月26日共有逾10萬名訂閱用戶。被告作為該頻道的擁有人及管理者,在案發時與其他人串謀於該頻道至少發布42條非法煽惑他人干犯7種不同刑事罪行的訊息,其中至少18條由被告以「Sucker」賬戶名發出,包括「仲有時間淨(剩)低,可以去燒狗宿舍」、「目前兵力集中係去晒暴大,其他各區今晚爭取時間將所有黨鐵、交通燈全面癱瘓」等。

辯方稱無發布過訊息

辯方在本案則爭議被告的法律責任,稱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有親自發布過任何訊息,如果其他用戶在被告開設的公開頻道發布煽動性文字,被告「不作為」是否亦等同串謀煽動他人犯罪。

隸屬警方科技罪案調查組的警員劉澤堅昨日作供指,去年8月26日拘捕被告後,在被告身上檢取手機及經自願解鎖檢查其Telegram賬號時,發現被告以「Sucker」賬號擁有另一頻道「SUCK公海」,該頻道約有4.5萬名訂閱者。

為免「SUCK Channel」上的證據受干擾,警方遂透過「Sucker」賬戶移除了「SUCK Channel」的兩名管理員,其後又在被告同意下將頻道的擁有人權限轉給警方,並刪除了頻道上的所有內容。

劉續指,其後他再檢查被告的「連登」討論區賬號,發現被告同樣以「Sucker」作賬戶名稱,遂按入其賬戶名稱查看該賬戶曾發布的帖文。辯方稱劉以往從未試過查閱「連登」賬戶發布過的帖文,沒有資格回答有關提問。暫委法官許肇強要求劉澄清,如果只是首次透過此操作查看某用戶的帖文,如何得知每個賬號都有一個編碼。劉供稱,自己從2019年年中開始使用「連登」,並以訪客身份瀏覽帖文,而按入賬戶名稱時發現編號沒有重複,故此認為每個「連登」賬戶均有一個「獨一無二」的編號。

網上煽暴依同罪懲處

網上煽暴依同罪懲處網絡世界並非無法可依,任何人也要為自己言論負責。根據香港法例第二百二十一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八十九條,任何人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另一人干犯任何罪行,即屬就同一罪行有罪。

根據第二百一十二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十七條「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傷人」,最高刑罰可判處終身監禁。根據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九條和第十條「煽動意圖」是指意圖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第一次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兩年,其後定罪可處監禁3年。

同時,犯案者亦可能違反高等法院在2019年10月頒布的臨時禁制令,當中禁止互聯網的平台或媒介上促進、鼓勵和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臨時禁制令現時仍然生效,違者有可能干犯「藐視法庭」罪。

兩年拘逾萬人 1754人未成年

前年6月,攬炒派藉修例風波煽動連串暴力騷亂,嚴重破壞香港社區及經濟。「犯法就要找數」,警方一直追緝曾參與打砸燒等不同罪行的黑暴,而拘捕行動至今仍在進行中。

警方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由2019年6月9日至2021年5月31日為止,於各區激進示威活動中警方共拘捕10,261人(7,522男,2,739女),年齡介乎11歲至84歲,涉及罪名包括參與暴動、非法集結、傷人、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普通襲擊、縱火、刑事毀壞、襲警、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名。警方已檢控其中2,629人。

學生佔4008人

10,261名被捕者中,有1,754人(1,255男,499女)年齡為18歲以下,涉及罪名包括參與暴動、非法集結、刑事毀壞、襲警、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當中478人已被檢控。若以學生人數計算,10,261名被捕者中有4,008人為學生,當中1,077人已被檢控。

截至2021年5月31日,有2,645人已經或正在司法程序處理當中,其中1,068人須承擔法律後果,包括780人被定罪、279人須簽保守行為、5人被判照顧或保護令及4人藐視法庭(民事程序)、53人獲撤銷控罪、232人審訊後無罪釋放,以及25人經警司警誡後被釋放。其餘人等的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