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D | 宣誓在即 攬炒區議員何去何從?

文/黎岩

直接影響200多名攬炒派區議員命運的宣誓進入七月以來正在緊鑼密鼓地籌備中,攬炒派區議員的命運也已進入倒數。眾所周知,攬炒派區議員自走馬上任以來,將區議會搞得烏煙瘴氣,或公然否決政府民生議案,或明目張膽地強行通過與地區民生毫無關聯的政治議案,或在議辦內開闢商超售賣貨品掠水,甚或在議會內公然羞辱侮辱政府官員,甚或在議辦公然張貼「藍絲與狗不准入內」。更有甚者,竟然在廟堂之上一邊開會一邊飲酒作樂。如斯政棍如斯敗類,居然高居事關地區民生要務的區議會,顯然已經完全背離了區議會的法定職能職責,顯然已經完全辜負了全港市民的殷切期望,甚至乎,已經涉嫌觸犯了香港國安法的相關條文。在特區政府致力完善本港選舉制度的過程中,這班神憎鬼厭的敗類,究竟何去何從?是自行請辭,還是等待被DQ?將成為本港政壇月內關注的焦點話題。

為今之計,攬炒派區議員念茲在茲所要考慮的首先是自己的荷包。

根據政府有關部門提供的數據,去年區議員月薪35070元,今年起調至35000元,倘由去年1月上任至今年6月18個月內,每名區議員已獲取薪酬63萬元;另有議員辦事處的營運開支津貼,倘用盡每月的46000元,18個月共達83萬元。此兩筆數合起來已近150萬元,倘加上每屆一筆過上限12萬元的開設議辦津貼,以及分別每月近8000元和3000元的雜項開支津貼和醫療津貼,償還總計約170萬元,如果合計全部當選的攬炒派區議員,一年半來,已經耗費民脂民膏超過5億元。最關鍵的問題是,這班攬炒派區議員拿錢不幹事,不幹好事,除了搗亂擾亂,還是搗亂擾亂。

當選區議員的絕大多數都是民主黨、公民黨及標榜本土的各種亂港分子,其中絕大多數又都是根本就無任何社區服務民生服務的年輕人(市民眼中的小混混),基本上屬於四體不勤五穀不分、靠喊打喊殺出頭的年輕政棍,若然被DQ,毫無疑問將無力償還有關債項,政府若痛打落水狗起訴追債,這班人分分鐘破產收場 。

撇除已辭職的40多名攬炒派區議員,仍有逾200名攬炒區議員前路茫茫,惶惶不可終日。當然,亦有部分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攬炒分子,靜觀其變,仍然抱持攬炒態度,執意死磕政府。問題是,如果有關區議員在DQ前主動辭職,結果會否不一樣?或許,既然已經不在其位,當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料不會進一步追究其政治責任,個案會「凍結」不予處理,變相避過被追還薪津,免於破產風險。至於是否追究其觸犯國安法的刑事責任,那就要看警方所掌握的證據及律政司的取態。無論如何,這班人在政治上已經走投無路無戲可唱了。

綜合近期政府高層對有關宣誓及DQ事宜的解畫,有被DQ風險的攬炒派區議員主要包括這幾類:

其一是積極參與攬炒派「初選」,包括已經白紙黑字列於參選名單上、借出議員辦事處作票站、「初選」初選期間義務擔任「站長」之人士,涉「作出損害或有傾向損害基本法中以行政長官為主導的政治體制秩序」。

其二是參與簽署「墨落無悔」抗爭立場聲明書,涉「作出損害或有傾向損害基本法中以行政長官為主導的政治體制秩序」,涉嫌顛覆政權,其中公民黨和新民主同盟以全黨名義簽署,故該兩黨所有區議員也難獨善其身;公民黨區議員早前多人宣布退黨,或許與此有關。

其三是在去年5、6 月簽署「香港人要求中止獨立關稅區地位」聯署聲明,涉「尋求外國政府或組織干預香港特區的事務」,公然要求外國制裁香港。

其四是曾在議員辦事處內展示「光時」標語,張貼支持黑暴的文宣,涉提倡「港獨」。

其五是自去年6月香港國安法生效以來,仍然頂風犯案,在區議會會議,甚或在網絡等公開場合煽惑鼓吹暴力,推動顛覆政權及分裂國家的攬炒犯罪分子。

若當局執正嚴謹執法,在全部區議員中,約有250人涉嫌觸犯上述天條,其中40多人之前已請辭,即仍有逾200人面臨被DQ。

早前有以政黨名義簽署聲明書的公民黨11名區議員退黨,特首林鄭月娥6月22日被問到,有關區議員退黨後,會否增加宣誓成功的安全系數。林鄭月娥強調不會評論有關舉動,強調政府會依法辦事,暗示各人退黨與否,與自身所涉及的違法行為並不能切割,亦不能逃避相關的法律責任。政府執法所考慮的是各人之行為而非政黨背景。

綜上所述,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及本地相關法律的攬炒派區議員,在本月宣誓後,無論其是否真誠宣誓真誠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政府,基於其過往的涉嫌違法的政治行為,被DQ勢將成為必然的結局。眾多攬炒派迄今無動於衷,其實仍然是抱持法不責眾的僥倖心理,希圖蒙混過關,幻想屆時只要口是心非地照稿宣誓,就可避過一劫。只要宣誓後有所收斂有所節制,就可以繼續穩袋月薪5萬元。看來,攬炒派區議員還是太傻太年輕,還在用過往無法無天的攬炒心態揣度今時今日的政治氣候。

其實,對攬炒派區議員來說,最大的問題已非是否被DQ,而是是否會被痛打落水狗,窮追猛打追討薪酬,甚至追究法律責任。政府做事向來講究穩陣,一旦決定DQ,必然會事先搜集掌握充分證據,以在隨後被DQ者有可能的興訟之中能夠立於不敗之地。當然,依據香港國安法,一旦法庭根據國安法對有關人士之犯罪行為作出裁決,攬炒派區議員根本就無覆核上訴之可能。

攬炒派區議員,還是認真考慮考慮,如何避免破產,免得到時連去法院坐的士的資格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