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社評|網絡煽暴煽恐 與恐襲者同罪

警方昨日拘捕涉煽惑他人犯罪的兩名男女,而警方國安處則接手處理上周發生的刺警案,調查有無同謀及是否被煽動犯案。這些行動向社會發出明確信息,宣揚恐怖主義、煽動或協助實施恐怖活動都屬於犯罪。事實上,全球各國都嚴打煽暴及煽恐行為,香港須嚴格執法,更須盡快完善相關法律制度。

刺警兇手由默默無聞的採購員變成「孤狼式」本土恐怖分子,並非偶然。警方在其家中找到大量《蘋果日報》的剪報,亦發現梁曾在該報工作,可見其受到極端信息洗腦而犯案。50歲的兇手尚且被煽動,遑論那些血氣方剛的年輕人。修例風波以來,「違法達義」、「暴力有時是解決問題的手段」等謬論流毒不絕,造成不少人習非成是,混淆黑白,這是威脅香港社會安全的重大隱患。

一些人價值觀被嚴重扭曲,從兇手被捧為「烈士」、「義士」可見一斑。同樣令人側目的是,有人「獻花」悼念,有人說他「死於不幸」,有人認為他值得「尊重」等等,將恐怖分子「英雄化」的這些人,手上同樣沾滿鮮血。一位母親帶着年幼女兒「獻花」的一幕,更加令人心寒。稚子何辜,從小被如此「教育」,會造成怎樣的惡劣後果?正如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指出:「這不是政見問題,是人性問題!」

政務司司長李家超昨日嚴辭批評到恐襲地點獻花的人「意識非常壞」,等同叫人繼續做類似的恐怖活動。他警告,恐怖活動會擴散,手法也可能演變,今後受害的不僅是警員,也可能傷及市民。的確,過去兩年間,警方共破獲二十多宗炸彈案,有的炸彈放置在學校周圍,有的放置在大街上。當年中大及理大被暴徒佔領後,一批有毒化學品失竊,最終在城門水塘附近被發現,有理由懷疑有人意圖製造恐怖事件。

恐怖分子喪心病狂,毫無理性可言,目的就是通過無差別隨機殺人製造轟動效應及恐嚇效果。在一個無法無天的社會,沒有人是安全的,難道市民希望香港變成另一個飽受恐襲破壞之地?難道家長希望見到自家孩子變成恐怖分子或恐襲的受害者?

恐襲活動是人類的共同敵人,沒有任何藉口;不管什麼政治制度,都無法容忍恐怖主義。英國曾出現「女聖戰小組」,一對姐妹涉恐襲大英博物館等地而被判終身監禁,向女兒灌輸極端思想、並將其中一名女兒嫁給恐怖分子的母親,則因煽動罪被判囚六年多。歐洲、美國、澳洲等西方國家都大力加強網上搜集情報及相關行動,完善有關立法,因涉煽恐、煽暴被重判者多不勝數。

香港人經歷過「黑暴」之害,更加珍惜來之不易的安寧日子,更體會到國安法是社會穩定之錨,更期盼特區政府及警方加強執法及完善相關法律。重判煽動者以儆效尤,配合有針對性的教育,重塑價值觀,才能鏟除本土恐怖主義滋生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