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不停車繳費草案 陳帆:關心受影響現職員工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今日在立法會會議動議三讀《2021年不停車繳費(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并通過。(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片)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今日(23日)在立法會會議動議三讀《2021年不停車繳費(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并通過。

立法會今日審議《2021年不停車繳費(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並三讀通過草案。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指,關心可能因推行不停車繳費系統而受影響的現職員工,並指運輸署一直與各隧道及青沙管制區的管理、營運和維修營辦商密切溝通。

陳帆指,不停車繳費系統不但便利駕駛人士,亦可拆除隧道的收費廣場,所騰出的空間可以用作其他與交通有關的用途,因此亦令其他出行的市民受惠。他又指,在聽取業界及持份者的意見後,建議將繳付隧道費的寬限期,由7個營業日延長至14個營業日,讓業界有更充裕的時間作出繳費安排。他又指,當局計劃在本立法年度內,向立法會提交新規例。相關政府部門亦進行各項籌備工作,以期在2022年年底起,陸續在各條政府收費隧道和青沙管制區推行不停車繳費系統。

他又指,關心可能因推行不停車繳費系統而受影響的現職員工,並指運輸署一直與各隧道及青沙管制區的管理、營運和維修營辦商密切溝通,積極鼓勵營辦商協助他們所聘用的收費員及其他受影響的相關員工轉換合適的崗位,例如繼續向收費員提供培訓以至資助等,以協助收費員轉職成為營辦商所聘用的交通督導員,或安排員工轉職至營辦商或其母公司所經營的其他業務。在推行不停車繳費系統時,新的隧道費服務商亦需具豐富經驗的人員協助操作收費系統及處理相關工作。

他續指,豁免個別隧道收費只可在交通情況許可下才實施,以免引發額外的交通流量,加劇現時的交通擠塞情況。在交通情況許可的情形下,政府會設法減輕市民、公共交通營辦商及運輸業界使用政府收費隧道和管制區的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