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文端:傳媒無特權 支持警方對《蘋果》嚴正執法
大公文匯網報道,警方國安處今天(17日)採取行動,拘捕5名壹傳媒的董事及高層,指他們涉嫌違反國安法第29條「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全國僑聯副主席、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理事長盧文端表示,傳媒沒有免於被警方依法搜查的特權,新聞自由不是違法行為的「擋箭牌」,全力支持警方嚴正執法,維護國家安全。
盧文端表示,基本法雖然保障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但任何權利自由都不是無邊界,都不能突破國家安全的底線,這也是有關國際公約的明文規定和各國法律實踐的通例,新聞自由不是違法行為的「擋箭牌」。警方今次根據《蘋果日報》刊登的數十篇文章觸犯國安法,採取拘捕行動,證據確鑿,是職責所在,合法合理。警方按法庭手令對新聞材料及電子儀器作出搜查,也是依法辦事。事實上,西方國家亦存在傳媒因涉嫌違法而被警方搜查情況,不可能因身為傳媒就有免於被警方依法搜查的特權。
盧文端強調,警方依法拘捕涉嫌違反國安法的5名壹傳媒高層,屬中國內政和香港內部事務,任何外部勢力都沒有權力說三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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