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博義涉違反大律師守則 團體促徹查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團體「DQ行動組」今日(16日)到終審法院請願,羅列大律師公會現屆主席夏博義多項違反大律師行為守則的不當行為,要求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徹查夏博義。

團體「DQ行動組」到終審法院請願。(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麥鈞傑攝)

「DQ行動組」指出,翻查有關夏博義的爭議事件,發現以下個案可能涉及違反大律師行為守則:

1、夏博義就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後曾指責香港國安法不符合法治精神。而終審法院明確對在香港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的香港國安法提出質疑,涉及違反大律師行為守則第四章;

2、夏博義曾代理10.1非法集結案中的吳文遠案件,其在8.18和8.31非法集結案件中為黑暴洗地的言論是對未審案件施加輿論壓力、企圖獲得有利於自己當事人利益,涉嫌違反大律師行為守則第十章;

3、就「爆眼女」案件,夏博義涉嫌早已查閱委託人的醫療報告,明知委託人傷勢並非警方造成,毅然多番上訴拖延,並可能教唆委託人以法援資助法律費用,涉嫌違反大律師行為守則第六章。

團體「DQ行動組」要求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徹查夏博義。(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麥鈞傑攝)

「DQ行動組」表示,其曾兩次向大律師公會作出投訴,但並未收到任何回復。「DQ行動組」要求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徹查夏博義的不當行為,並責成大律師公會必須回應市民質詢,符合公眾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