搵食車衝燈搵命博

(大公報記者 方學明、調查組)事實上,衝燈驚險場面日日在各區上演。大公報記者連日到多個繁忙路口觀察,發現衝燈最多的是搵食車,包括專線小巴、旅遊巴及貨車等。有職業司機訴苦,「衝燈是為勢所迫,因疫下生意難做,公司收緊每轉車的時間,遲到要罰錢」。不過市民紛紛指斥這類「馬路炸彈」危害乘客途人,促警方加強執法。

「我原本揸旅遊巴,但呢兩年無晒遊客,所以轉為以外判形式接載公司員工返工放工。一般公司老闆對我哋每程行車時間設有限制,講明必須幾點、喺邊度開車,幾點抵達目的地等,如果遲到,輕則收警告信,重則會扣錢。我哋當然唔想罰錢,一係提早少少接客,一係就揸快啲。」旅遊巴司機黃先生說,近期他轉營做「廠巴司機」,每朝在九龍塘接載公司員工返大埔上班。

無旅團改揸廠巴 指定要快

黃先生說,一般公司客戶設定的行車時間十分苛刻,以其受委託的公司為例,員工朝早九時上班,客戶設定旅巴在九龍塘接人的時間是上午八時三十分,除了要求準時開車,更要求盡量在八時五十分前抵達大埔落客,讓員工能準時上班。「坦白講,要20分鐘內由九龍塘揸到大埔,係有一定難度,萬一遲到,我除咗會收警告信,亦有可能要被罰錢。」黃先生坦言有壓力,為了能準時抵達,有時會超速行車,甚至冒險衝燈。

「我唔係為超速或衝燈搵藉口,但無可否認,有時為求準時,揸快啲在所難免。」黃先生嘆說。疫下無旅團,他們這一行十分難捱,為了「搵食」,他除了接載上述公司員工上下班,還接了其他公司的接送工作,務求填滿時間,盡量賺多一點。

駕駛專線小巴多年的盧先生接受大公報記者訪問時亦直言,小巴超速與衝燈時有發生。盧指小巴營辦商近年不斷縮減成本,「以前可能五個人走一程車,但而家得四個人,變相司機每兩個鐘可能由以前走六轉車,變成走七轉甚至八轉車,司機爭取時間,揸快咗或者做出一啲違規行為,一啲都唔出奇」。他認為要徹底解決問題,除了營辦商肯體諒司機,減少催促外,政府有關部門也應介入,多關注職業司機面對的精神疲勞。

市民步步驚心 促加強執法

大公報記者日前到沙田大圍一帶實地觀察,發現搵食車違反交通規則情況十分普遍,最常見是「衝黃燈」,其次是違例掉頭和超速。違規的車輛又以專線小巴、旅遊巴及中型貨車居多,間中甚至有公共巴士和的士。

住在大圍隆亨邨的麥小姐說,經常目睹車輛在富健街右轉出田心街時衝燈,有時險象環生。她希望警方和有關部門加強執法,打擊衝燈,保障公眾安全。

根據香港法例,衝燈可被檢控「危險駕駛」罪名,最高可罰款兩萬五千元及監禁三年,如屬首次定罪,司機將被取消駕駛資格半年或以上。如因「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最高可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