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社會撕裂原因探析(一):暴力執法

文/馮沛賢

美國去年因黑人男子弗洛伊德(G. Floyd) 在警察執法中死去一事引爆全球的 Black Lives Matter (BLM) 運動,令全球民眾關注美國的人權問題,特別是美國一貫的警察執法遭到猛烈批評,被指針對有色人種的執法特別暴力。

事實上,黑人社群指控警察針對他們使用過度武力不是一朝一夕的新聞,黑人在美國社群中收入、教育、就業及社區照顧等都屬於弱勢社群,這樣的社會背景造成黑人在美國受不到好的教育,加入幫派,販賣及吸食毒品,終日流連街頭成為黑人青少年的常見情況。而造成系統性暴力的原因就是警察在黑人社區中往往會使用比平常更大的武力進行執法,因為美國容許民眾持有槍械,警察因為系統性歧視,先入為主地認為黑人就是暴力,幫派及犯罪的象徵,從而對黑人使用非常高度的武力,以往亦發生多宗案件是警察擊斃黑人引起廣泛社會爭議及暴動。

觀乎美國社會的現狀及其流行文化背景,顯示美國警察被批評使用過度武力的情況顯而易見,作為全球入獄率最高的地方,充分顯示美國的治安情況不理想,而警察使用過度武力的表現,筆者認為以警察開槍擊斃的人數與膚色論,是白人被殺的最多,黑人次之。這可以顯示出,美國警察的過度武力其實不只針對黑人,是一種系統性的暴力。

美國黑人男子布萊克(Jacob Blake) 去年遭警察從背後開槍擊中七槍,被認為沒有必要性 (Necessary) 開七槍制服,但事件仍然不獲檢察部門起訴,引起廣泛的爭議及街頭暴力,而事實上即使起訴警察脫罪的案件仍然屢見不鮮,布雷斯福德(Philip Brailsford)於2016年執勤時,連開5槍殺死在地上手無寸鐵的26歲男子薛佛(Daniel Shaver),事後被起訴二級謀殺罪,但法庭判無罪釋放,引起公憤。出現這樣的情況是因為美國的法律及司法系統是傾向相信警方的執行,亦有意提高警察的階級及權威,造成系統性的警暴問題。

事實上這些全部都是人權的問題,但去年BLM 運動時有大批暴徒肆意毁壞公共物件,縱火焚燒建築物,行為與香港的黑暴如出一轍。但美國政府又再顯示馳名的「雙重標準」,在黑暴期間美國對香港警隊的執法指手畫腳,當同樣的情形出現在美國的時候卻堅定支持警隊的執法,嚴厲譴責與香港暴徒無二的行為,忽視自身的問題,放大其他地方的問題。

美國警察使用過度暴力問題的狀況根深蒂固,亦是明顯地侵犯人權,令人費解的是美國一直使用居高臨下的姿態教訓其他地方的人權狀況,從不認真地解決自身社會的矛盾,顯得雙重標準之餘更貽笑大方,成為國際社會的笑話。

白人警員蕭文(左)壓死佛洛伊德(右圖),被控制以三級罪孽及誤殺罪。(資料圖)

(筆者為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