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太子站非法集結案 男被告認違限聚令罰4500元

去年8月31日晚,警員在旺角截查大批參與非法集結人士。(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攬炒黑暴去年8月底再藉虛構的「8·31事件」於港鐵太子站附近非法集結及堵路,期間2名男女涉嫌違反禁聚令被票控。案件今日(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男被告認罪,被判罰款4500港元,14日內繳付;女被告則不認罪,案件排期在8月27日審訊,預計屆時將傳召5位警員作供,並有1小時錄影片段呈堂。

男被告林國新及女被告李清,各被票控一項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的罪行。傳票控罪指2人於2020年8月31日,在太子港鐵站B1出口外,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參與受禁群組聚集。

28歲男被告林國新今天認罪,其承認的案情指,他當晚站在人群中,面向B1出口,在他身邊不足1米距離有另一女子同樣拿着鮮花默哀。當晚警方持續用揚聲器發出禁聚令警告,惟男被告並無理會,最終被票控。辯方求情指28歲的被告任職電影公司散工,日薪只有300港元,疫情下開工不足,每月收入只有約4500港元。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最終決定判罰款45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