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委原常委童道馳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今天(4日)下午,最高人民檢察院通報,海南省委原常委、三亞市委原書記童道馳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童道馳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童道馳出生於1967年10月,湖南平江人。1984年至1991年間,他先後在北京大學國民經濟管理專業、中國人民大學行政管理學專業學習,畢業後短暫在中國社科院當助理研究員。
1992年,童道馳出國,就讀於加拿大卡爾頓大學,1994年獲公共管理碩士學位。此後,他在美國的蘭德公司研究生院政策分析專業學習,獲博士學位。1999年至2000年,他在世界銀行總部企業發展部公司治理局任公司治理專家。
2000年10月,童道馳回國赴中國證監會工作,先後在規劃發展委員會、上市公司監管部、發行監管部、國際合作部任職。
2014年4月,童道馳到商務部擔任部長助理、黨組成員。2016年12月,他「空降」湖北,任副省長。
2018年10月,童道馳南下天涯海角,任海南省委常委,11月兼任三亞市委書記,後於2020年11月「落馬」。
今年4月30日下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宣布童道馳被「雙開」。
經查,童道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甚至陽奉陰違、自行其是,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奢靡消費安排,貪圖享樂;
利用職權在資本市場進行權力尋租,為親屬經營活動提供幫助,大肆攫取非法利益,生活糜爛,大搞權色、錢色交易;
在重大項目收購上不正確履行職責;
利用職務便利在公司上市、企業經營、融資借款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今天,最高人民檢察院還通報,國家能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寶華涉嫌受賄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山東省青島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青島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寶華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劉寶華,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劉寶華利用擔任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電力司經濟運營處處長、助理巡視員,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市場監管部副主任、主任,國家能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劉寶華出生於1963年8月,河北寧晉人,曾在水利電力部、能源部、電力部等單位工作。1998年7月後,他相繼在國家經貿委電力司、國家電監會市場監管部任職。
2013年6月,劉寶華進入國家能源局,歷任市場監管司司長、核電司司長,2017年8月任國家能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20年10月被查。
今年4月2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宣布劉寶華被「雙開」。
經查,劉寶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
組織觀念淡薄,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
違規干預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大肆收錢斂財;
利用職務便利在公司經營、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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