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引用公安條例封閉維園部分場地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警方早前禁止支聯會於銅鑼灣維園舉行集會和遊行。警方今日(4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情報顯示有人透過不同途徑,呼籲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基於公眾安全理由,引用《公安條例》,封閉維園1至6號足球場、籃球場、中央草坪及緩跑徑。場地封閉由下午2時開始,在情況許可下會盡早解封場地。
警方警告公眾切勿以身試法,試圖參與、宣傳或公布任何未經批准集結及受禁的群組聚集。根據《公安條例》,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5年;宣傳或公布未經批准集結最高可判處監禁12個月。參與受禁的群組聚集亦會干犯《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即「限聚令」)的相關罪行。警方現正密切留意現場情況,如有需要會即時介入,果斷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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