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軒朗被裁定非妥為當選 須付逾63萬訟費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前年區議會選舉在九龍城土瓜灣南選區當選的攬炒分子李軒朗,早前因涉嫌選舉舞弊被高等法院裁定非妥為當選,須付訟費,其區議員席位懸空。法官楊家權今日(14日)於高等法院頒布判詞,裁定李軒朗須付訟費逾63萬。

選舉呈請訴訟期間引伸出相關《選舉條例》寬免申請,楊官粗略估計寬免申請林博所需訟費約為22萬港元,選舉呈請訟費約為23萬港元,共45萬元。楊官再分別批准律政司及選舉主任逾12萬及5萬元訟費,故李軒朗須付共逾63萬訟費。

李軒朗5月3日早上在社交媒體發出聲明,聲稱已經逃離香港,但未有透露所在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