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史文清涉嫌受賄和非法持有槍支

(大公文匯網記者 王逍)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史文清涉嫌受賄、非法持有槍支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偵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浙江省寧波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寧波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史文清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史文清,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史文清利用擔任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中共江西省委常委、贛州市委書記,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史文清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支,依法應當以非法持有槍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史文清一人犯數罪,依法應當數罪併罰。

簡歷

史文清,1954年10月生,蒙古族,遼寧法庫人,1974年11月入黨,1971年3月參加工作,西安交通大學應用經濟學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經濟學博士。

1971.03 吉林省哲里木盟科爾沁左翼中旗綜合加工廠工人、會計,供銷社人事幹事

1975.07 吉林省哲里木盟科爾沁左翼中旗烏蘭花公社黨委副書記

1978.09 吉林省哲里木盟科爾沁左翼中旗公安局秘書股股長

1979.08 吉林省哲里木盟委辦公室調研室幹事

1982.02 內蒙古自治區哲里木盟委辦公室秘書科副科長、科長(其間:1984.10-1986.08在內蒙古自治區委黨校大專班脫產學習)

1987.01 共青團內蒙古自治區哲里木盟委書記

1989.09 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廳人事處處長、辦公室主任

1993.08 內蒙古自治區政府調研室副主任(副廳級)

1994.05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副局級秘書

(1992.09-1995.07在陝西財經學院金融系貨幣銀行學專業研究生學習,獲經濟學碩士學位)

1995.12-1998.05,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研究室副主任(1996.10明確正局長級)

1998.05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委副書記(掛職)

1999.12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委副書記

2000.02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市政府黨組副書記

(1998.09-2000.12在西安交通大學經濟與金融學院產業經濟學專業研究生學習,獲經濟學博士學位,2004.03-2005.01在中央黨校一年制(20期)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7.01 黑龍江省政府省長助理、黨組成員

2007.12 江西省政府黨組成員

2008.01 江西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2010.10 江西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贛州市委書記

2011.04 中共江西省委常委、贛州市委書記

2015.01 中共江西省委常委、贛州市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5.01--2015.02 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贛州市委書記

2015.02--2018.01 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