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女生非法集結罪成 因鼻敏感脫蒙面罪

科大女生被控參與非法集結,並涉嫌戴口罩違反《禁止蒙面規例》,因鼻敏感脫罪(資料圖片)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2019年萬聖節晚上,有搞事者發起戴面具遊行至中環蘭桂坊進行非法集結,警員到場驅散。一名20歲科大女生之後被控參與非法集結,並涉嫌戴口罩違反《禁止蒙面規例》(《禁蒙面法》)。裁判官王證瑜今日(13日)於東區法院指,被告當日與逾100人聚集在一起,必然有共同目的,存在意圖擾亂秩序的風險,裁定其非法集結罪成。另一項違反《禁蒙面法》罪則因被告自幼有氣管敏感等問題需要長期戴口罩而罪脫。

王官續指,案發當日有逾100名戴口罩的示威者集結,一同呼叫口號及辱罵警員,甚至有人用鐳射筆照向警方。而被告當日身在其中,其衣着及身上物品亦與其他示威者一樣,與多於3個人集結在一起,他們必定有關聯及共同目的,意圖擾亂秩序或破壞社會安寧,使人合理地害怕,有造成非法使用暴力的風險,而在被告被捕後,亦的確有逾十人試圖從警方手上搶走被告。最終根據夥同犯案原則,認為被告與其他人一起行動,有共同目的,裁定其非法集結罪成。

至於違反《禁蒙面法》罪,被告父親早前供稱女兒從幼稚園起有氣管過敏、鼻敏感及輕微哮喘,出入空氣污濁或有塵地方會帶備口罩,以紓緩不適。王官遂認為被告當日有醫學及健康理由使用口罩,判定其罪脫。

被告余樂謠,報稱科大學生,被控2019年11月1日在中環雲咸街與擺花街交界犯案,涉參與非法集結及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