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串謀欺詐案 控方申交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

黎智英等3人今日(6日)下午在區域法院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交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資料圖)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壹傳媒營運總裁周達權及行政總監黃偉強,三人涉嫌隱瞞科技園公司,容許力高顧問公司使用蘋果大樓,違反租契,被控欺詐罪。3人今日(6日)下午在區域法院答辯。控方向法庭申請,將案件交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要求控辯雙方提交書面陳詞,列出詳細理據。

控方指,由於3名被告中2人涉及國安法案件,而案件本身由警方國安處調查,工作仍然進行,案情亦倚重警方去年8月10日進入將軍澳壹傳媒大樓搜證和檢取的證物,控方預計有關證物可能涉及新聞材料,呈堂性或會受挑戰,將會涉及國安法下賦予警方搜查和檢取證物的權力,認為不適合由非指定法官處理。

法官陳廣池稱,指定法官是處理國家安全相關罪行,不能因為控方面對舉證困難,而將國安法延伸,控方須自行就舉證取捨。區域法院的指定法官不多,可能會影響案件排期。陳官又指,普通法下證物呈堂性有爭議的情況時有發生,非指定法官都有能力處理。

黎智英與周達權及黃偉強三名被告,涉嫌容許力高顧問公司使用蘋果日報將軍澳工業邨廠房,向業主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4年來從力高收取共1980萬元的租金,違反租契令科技園公司招致損失,3人被控以欺詐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