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區議員姚銘辦事處遭緃火 14歲少年認罪候判

前區議員姚銘位於粉嶺的辦事處前年遭人縱火,今14歲被告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資料圖片)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民建聯前區議員姚銘位於粉嶺華心邨的辦事處前年遭人縱火,兩名14歲及27歲學生被控縱火罪。14歲被告今日(26日)承認控罪,案件將在下月17日判刑,期間還柙候懲。27歲被告無故缺席聆訊,遭法庭充公保釋金及發出拘捕令。

案情指,2019年11月17日凌晨,閉路電視拍到包括被告在內的兩男子,將一些發泡膠盒搬到辦事處門前放火焚燒,致損失總值14500元。同月22日凌晨,二人重施故伎,警方將他們截停調查,發現縱火工具等。警方拘捕被告後,被告承認因一時貪玩而縱火。

辯方今日(26日)透露,14歲被告承認自己誤交損友,願改過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