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個人破產條例實施首月共計收260件申請

《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實施一個月以來,共收260件申請(彭博社圖片)

(大文新聞網記者 李昌鴻)據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12日下午介紹,《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實施一個月以來,共收260件申請,其中8宗已啟動審查程序。該破產制度的施行能夠全面落實深圳鼓勵創新、寬容失敗、支持重生的破產保護政策。

深圳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龍光偉稱,個人破產條例自3月1日起正式實施,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大廳立案窗口每日接待超過10批次個人破產申請諮詢,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深圳破產管理人協會也同步收到大量電話和現場諮詢,諮詢量呈穩步遞增趨勢。截至3月31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共收到260件個人破產申請,其中重整申請17件,和解申請8件,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清算9件。根據申請人面談情況以及材料完備程度,優先受理了8名個人債務人的破產申請,正式啟動破產申請審查程序。

龍光偉表示,從當前階段的個人破產申請來看,一方面,從申請數量上,能夠反映出個人破產制度的施行能夠全面落實條例鼓勵創新、寬容失敗、支持重生的破產保護理念;另一方面,從申請質量上來看,申請人對個人破產制度的認識、理解有待進一步加深,對個人財產、債務的前期整理不夠,導致個人破產申請材料審核難度高、退補多、周期長。同時,個人破產法律服務市場有待進一步發展,以支持當事人獲得高效、公正的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