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安廳長劉新雲落馬 系十八大以來山西「第十虎」

山西省公安廳長劉新雲(網絡圖片)

(大文新聞網記者 楊奇霖)4月9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消息,山西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劉新雲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履歷顯示,生於1962年9月的劉新云為山東淄博人,長期在山東省內任職,曾任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兼巡警支隊政委,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兼巡警支隊政委、淄博市公安局政委、黨委副書記等職。

2005年12月,劉新雲調任菏澤市副市級幹部,市長助理,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後出任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並繼續擔任市公安局一把手。2011年12月,劉新雲轉任濟南市副市級幹部,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在濟南任職三年後,劉新雲奉調進京,出任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局長兼國家網絡與信息安全信息通報中心主任。2018年1月,55歲的劉新雲躋身副部級,離京出任山西省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直至此番被查。

早前在3月31日,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中央第三督導組進駐山西,並召開見面溝通會,劉新雲在省主會場參加了會議。

4月2日,山西省嚴厲打擊生態環境違法犯罪「崑崙2021」暨「利劍斬污」專項行動動員部署會議在省公安廳召開,劉新雲出席會議並講話,這也是他最後一次公開露面。劉新雲是十八大以來山西省落馬的「第十虎」,在他之前,該省已先後有九名省部級官員被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