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百公務員未簽效忠聲明 當局將要求解釋

特區政府去年12月18日在政府總部舉行首長級公務員宣誓儀式。(資料圖片)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公務員事務局今日(8日)表示,截至上月中,絕大部分在去年7月1日前入職的公務員已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只有100多名公務員未有簽署,局方現正與各部門核對數目及去信未有簽署聲明的公務員,要求解釋,並會在本月向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報告具體情況。

此外,局方表示,過去3個年度用於國家事務培訓課程的開支,2018/19年度及2019/20年度約為2100多萬元,但20/21年度減至120萬元,主要因疫情關係,所有在內地舉行的培訓課程、考察團及交流活動被迫取消,而部分本地課程及研討會亦改用網上形式進行,因此有關培訓開支大為減少。當局希望今年在情況許可下,盡快恢復舉辦各項課程及實體交流,進一步加強國家事務培訓。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此前表示,根據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以及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是公務員的一貫責任,公務員職位的受聘人須明確知悉並接納這些責任。如準受聘人拒絕簽署聲明,部門或職系首長便應視之為不符合聘任條件,所提出的有條件限制的聘任亦相應失效。至今未有公務員因不簽署有關聲明而被終止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