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對部分進口抗艾滋病病毒藥物免徵進口關稅

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於2021-2030年抗艾滋病病毒藥物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網頁截圖)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日前,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於2021-2030年抗艾滋病病毒藥物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為堅持基本醫療衞生事業公益屬性,支持艾滋病防治工作,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對衞生健康委委託進口的抗艾滋病病毒藥物,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享受免稅政策的抗艾滋病病毒藥物名錄及委託進口單位由衞生健康委確定,並送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