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籌400萬買名牌包 「港獨」女被捕

(大公報 記者 龔孝松)「港獨」分子又借眾籌呃錢!警方昨日在元朗橫台山以涉洗黑錢罪拘捕一名年輕女子,涉及款項逾400萬元。警方表示,懷疑有人透過網上社交平台發起眾籌,聲稱款項用作支援被捕暴徒,惟部分資金被用作購買名牌物品及投資,警方於昨日展開拘捕行動,同時通緝兩名已逃離香港的涉案男子。消息指,被捕女子為「港獨」組織「香港自由之書」的女成員。

被捕女子為「港獨」組織「香港自由之書」女成員姓吳×琪(25歲),任職康樂文化事務署屯門大會堂副經理,目前仍被警方扣留調查。據悉,另外涉案的兩名分別20歲及29歲男子,前者為涉案公司男董事,後者為個人戶口持有人,兩人早於去年八月離開香港,現已逃往美國。

聲稱款項用作支援暴徒

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高級偵緝督察勞逸雋表示,早前接獲線報,懷疑兩個本地公司銀行戶口作「洗黑錢」用途。經調查後發現一個團夥透過社交平台進行眾籌,聲稱款項用作支援黑暴被捕者的生活及醫療用途,並提供兩個本地公司銀行戶口作為收款用途。

勞續指,涉案的兩個銀行戶口於前年8月至今年12月共收取約208萬元,當中部分款項轉賬至另一個本地個人銀行戶口,而該個人戶口另收取約250萬元來歷不明資金,該款項其後用作包括購買名牌手袋和電子產品等個人消費,以及個人證券買賣。他說,有關用途明顯與宣稱的眾籌目的不相符,涉嫌干犯「欺詐罪」,而處理可能是犯罪得益的款項有機會構成「洗黑錢罪」。

屢發布抹黑警方帖文

被捕女子為涉案個人戶口其中一名認可簽署人,警方在行動檢獲包括現金、電話及銀行文件等,並凍結相關銀行及證券戶口約27萬元。另外,警方調查發現,部分資金被轉賬到同一名戶口持有人的海外個人銀行戶口,情報指有關款項與海外讀書進修相關。

「香港自由之書」的Facebook專頁顯示,該組織於前年7月黑暴期間成立,並發起眾籌活動,幾乎每個月都會發貼呼籲「黃絲」捐款,宣稱款項用於協助暴徒。該組織多次發布抹黑警方的貼文,今年初發貼聲稱有人在1月5日於拘留期間被吐口水、襲擊及不人道對待云云;警方隨後嚴正澄清,直斥指控毫無事實根據,嚴厲譴責別有用心之徒唯恐天下不亂,捏造事實,意圖抹黑警隊,煽動仇恨及分化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