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解體|民陣電郵揭商借街工戶口

(大公報記者 施文達、周揚、李斯達)民間人權陣線(民陣)首批「跳船」的核心會員有街坊工友服務處(街工),令人懷疑「有人作賊心虛」。《大公報》獨家獲得內部文件,揭示民陣因沒有註冊,一直借用團體成員的銀行戶口處理財務,並曾因有成員不再續借戶口,內部討論過「註冊利弊」。民陣資深會員指雖然內部有不少成員支持註冊,但由孔令瑜扶植的「學聯派」指註冊有礙與外國或台灣政治組織聯繫,最終否決註冊。

另有電郵鐵證,民陣曾商借街工戶口,《大公報》多次向街工查詢未有回應,梁耀忠迴避並着記者向民陣查詢。法律界指民陣成員有討論過註冊卻無依法註冊,屬於明知故犯,有明顯的犯罪行為及犯罪意圖,有可能觸犯法例。

民陣內40多個政黨及團體會員都清楚知道成立19年的「民間人權陣線」是沒有註冊的非法組織!有會員向《大公報》提供民陣秘書處2014年1月15日發給各成員代表的內部電郵顯示,「民陣成立逾十年,一直未有進行社團或公司註冊,民陣需借用成員團體銀行戶口作財政用途」。電郵內容指原先委託的會員不再續借戶口,亦未有會員接手,因而急需討論民陣註冊,處理當時舉辦完的元旦遊行及往後的收支。電郵內容又指民陣有兩個註冊方向選擇,分別是社團註冊及公司註冊,並附上一份討論民陣註冊好壞的分析文件給會員,作為1月16日大會商議民陣去向的參考,該電郵下款是2013至2014年度的時任召集人楊政賢發出。

參考文件列註冊壞處多

然而該份所謂「民陣註冊的好壞」的分析文件,以「不註冊」、「社團註冊」及「公司註冊」三大方向,羅列註冊的好處及壞處。不過,列出民陣不註冊的好處共12項,註冊好處只有10項。

事隔一年,民陣又再次討論註冊一事。大公報獲得另一封2015年2月4日民陣秘書處發出的內部電郵顯示,「在上次大會,會上決定假如街工在一月下旬仍未處理好戶口問題,屆時將討論民陣註冊事宜」。電郵再次附上「註冊利弊」分析給會員討論。而該封電郵特意提出,歡迎團體可即時提供戶口予民陣處理財政。可見民陣並沒有一個持久及穩定的賬戶,頻頻急就章找政黨或團體會員的銀行賬戶「掛單」,處理來路不明的捐款。

「老鬼周圍打聽筆錢下落」

2015年的電郵揭露,民陣曾商借街工戶口,民陣資深會員指另一個借賬戶的團體會員,疑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曾掌控民陣多年的孔令瑜任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執行幹事。事實上最初的「7·1遊行」只有梁國雄、曾健成設街站,其後孔令瑜打電話着團體會員在遊行路線沿途設街站,孔稱讓遊行者知道他們的工作及理念。

惟街工及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在民陣被查的消息傳出後,已急急先後發聲明「跳船」自保。「筆錢起碼幾百萬,秘書處又無交代,我哋班老鬼依家都要周圍打聽筆錢去咗邊?」民陣資深會員說。

《大公報》連續多日向街工及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查詢民陣賬戶,皆沒有回覆;民陣的電郵已關閉,《大公報》以fb向民陣查詢賬戶多日,亦不獲回覆。

藉口怕警執法 引導支持不註冊

由楊政賢發電郵給會員的「民陣註冊的好壞」的分析文件,雖列出不註冊的三點壞處,包括清楚列明不註冊有犯法風險,會涉嫌觸犯社團條例第五條,「任何會社、公司、一人以上的合夥或組織,不論其性質或宗旨為何,成立一個月內需申請註冊」,以及帶來行政不便、成員需承擔民陣引起的法律責任等。

但不註冊的好處多達4點,包括毋須糾纏章則規條,可因時勢即時解散。文件又指可吸納限於參與聯盟、陣線等的人權機構為民陣會員,並可借助各團體名義承擔民陣工作云云。

至於文件列出公司註冊的好處是可簽合約,公司債務非會員債務,有公司章程及細則等,但又稱公司條例複雜,容易中招犯法,成員易被起訴,年花數千元核數成本高云云,慫慂會員不進行公司註冊。

惟以所為公民抗命匯集攬炒派的民陣,認為註冊社團不符結社自由,而當中最大的考慮是註冊社團後,警方可基於國家安全理由,禁止社團運作。

孔令瑜扶植學聯 騎劫民陣

民陣內部有傳另一個幫民陣寄存款項的機構,是孔令瑜任幹事的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孔令瑜及其夫陶君行,一直是「7·1遊行」的靈魂人物。回歸後的首個「7·1遊行」發起團體是陶君行時任常委的支聯會,到2003年起,「7·1遊行」改由民陣負責。

誇大遊行人數被迫下台

孔令瑜亦一直在民陣擔任不同崗位,她先後於2006年至2007年度及2012年至2013年度出任民陣召集人,民陣內支持孔的團體會員主要是教會、婦女、關注新移民及基層團體等,學聯派系則是她在民陣扶持的激進勢力。

孔令瑜2013年「7·1遊行」因作大人數過於誇張,被市民及學者紛紛指摘,連《公教報》都批評「愈來愈離譜」,孔令瑜唯有辭去召集人一職,她的接班人,時任學聯副秘書長楊政賢,出任2013至2014年度的民陣召集人,前學聯秘書長陳倩瑩、常務秘書廖思銘則任該年的民陣財政及行政職員。

而該年的民陣「7·1遊行」將終點改為中環遮打道,民陣集會結束後留下大台及音響,由學聯接力「預演佔中」;與前年黑暴期間,民陣搞遊行集會打頭陣,黑衣人疑似接力般堵路、四處縱火破壞的戲碼,一脈相承,民陣亦成為孔令瑜扶植的學聯派與社民連等激進攬炒派騎劫的煽暴平台。

孔令瑜在民陣19年影響力不減,2015年至2016年度岑子杰坐正做民陣召集人,孔令瑜再走到幕前,出任該年的副召集人。現任民陣副召集人黎恩灝,與孔扶植的楊政賢成立「公民連繫有限公司」反中亂港,楊政賢與其他前民陣的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一樣,曾接受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的培訓課程。2017年楊政賢接受黃媒訪問,自揭赴美國參加NED的訪問學人計劃,汲取抗爭經驗。大公報發現楊政賢的申報地址竟是民陣的三個核心會員:職工盟、支聯會、工黨等的李卓人居住多年的美孚新邨住所;楊政賢現時亦是與李卓人妻子鄧燕娥,共同出任「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有限公司」的董事。

法律界:明知故犯已屬違法

民陣早前被踢爆為非法組織,有民陣成員對此辯稱不知情,甚至矢口否認,惟《大公報》獲得的內部電郵揭示,民陣成員早於2014年及2015年大會上就討論過民陣註冊的問題。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表示,民陣成員有討論過註冊卻無依法註冊,「即明知故犯,知道不註冊亦受法律規管,仍不遵照現行法例註冊,已有明顯的犯罪行為及犯罪意圖,便有可能觸犯法例」,根據《社團條例》第五條,本地社團如未有在成立後一個月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每名幹事即屬犯罪。

他指出無論是「割席」還是退會,相關團體只要曾為民陣提供銀行戶口代為存放已知來源的款項、進行不尋常的轉賬,甚至收款方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均有可能干犯如洗黑錢、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行。

至於民陣於2019年至2020年間多達15場次遊行集會,部分演變成暴亂。傅健慈說,遊行集會主辦方對參與者有法律層面的照顧責任,若主辦方疏忽照顧須負上民事責任,參與者以為是合法遊行,民陣若將合法變非法,「這等同擺市民上枱,置市民的安危於不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