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人士聯署:支持完善選舉制度 消除政治亂象

法律界人士聯署支持全國人大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 李斯哲 攝)

(大公文匯全媒體 記者 李斯哲)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高票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何君堯、周浩鼎及容海恩與超過90名律師及大律師參與聯署,全力支持全國人大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指有關決定符合《中英聯合聲明》、《基本法》及「一國兩制」,是高瞻遠矚從香港的長遠利益出發,消除攬炒破壞等政治亂象,有望解決香港的深層次矛盾,令「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聯署指,根據《憲法》第31條、第62條第2項、第14項、第16項及《基本法》第12條都明確指出中央有權責完善香港的選舉制度。現時香港的選舉制度出現漏洞,以致有當選者在就職宣誓時作出侮辱國家民族的行為,擔任議員後要求外國制裁香港,又作出癱瘓議會運作等傷害國家及香港利益的行為,這些都嚴重超越「一國兩制」底線,今次《決定》堵塞了現在選舉制度的漏洞,確保日後參選人符合《基本法》的要求,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做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的事。

聯署又指,相信完善選舉制度後,能吸引更多符合愛國者準則的人士加入政府及議會,讓治港的愛國者不局限於建制派政黨政團,任何有能之土符合愛國者的條件都能參政議政,香港政治制度仍然會有不少空間給予不同意見及聲音的人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