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陳海佳:加快法律法規銜接 破除灣區科技成果轉化障礙

全國政協委員、廣東省賽萊幹細胞研究院院長陳海佳(受訪者供圖)

(大文新聞網 記者 敖敏輝)全國政協委員、廣東省賽萊幹細胞研究院院長陳海佳認為,我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應用,取得令人矚目的成績,但當前仍存在一些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例如,包括粵港澳大灣區在內,我國有關科技成果權屬問題,相關法律法規仍滯後或者缺位。

陳海佳表示,國務院曾發布了《關於印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干規定的通知》,該規定對於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鼓勵科技成果轉化,推進經濟提質增速升級等起到了規範和指導的作用,也成為國家設立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科技成果轉化主體在實踐中的重要依據。但在當前,這仍然不夠,特別是法律法規之間的銜接要完善。比如,科技部聯合8個部門出台的《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實施方案》,試點賦予40家高校和科研機構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但根據《專利法》,職務發明創造權歸屬單位所有,職務科技成果無法歸由科研人員個人所有和使用。

陳海佳多年來帶領團隊從事幹細胞創新研究和應用,對這些方面深有體會。「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科技成果轉化的法律法規缺位。」陳海佳說。

為此,他建議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政策與國家法律法規銜接,解決科技成果轉化法律法規與集體資產管理不銜接、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效果不佳等在科技成果轉化方面存在的體制障礙等問題,為試點賦予40家高校和科研機構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提供政策及法規支持。

另外,陳海佳還從多方面推動我國科技成果轉化建言獻策。在金融支持方面,鼓勵銀行為轉型升級的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主動授信、加大知識產權融資貸款力度、不以企業盈虧作為放款條件,銀保監局應加強對銀行知識產權放貸的監管考核,同時研究制定「企業創新有投入、政府稅收就減免」的普惠性激勵機制。

同時,圍繞科技成果轉化、知識產權、諮詢服務、創新創業投資、金融支撐,構建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平台,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機制,探索形成具有特色的技術轉化服務體系,提升科技轉化服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