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周四處理黎智英再申保釋 旁聽席位先到先得

高等法院周四處理黎智英再申保釋,屆時公眾旁聽席不得轉讓(中新社資料圖片)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欺詐及違反香港國安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終審法院早前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宣布高院批准黎保釋不當,撤消黎智英保釋,黎須繼續羈押。惟黎智英厚顏無恥再次向高院提出保釋申請,司法機構定於後日(18日)上午10時半,由指定的國安法官處理。司法機構今日(16日)公布,將調整後日在高等法院一宗聆訊的公眾旁聽安排。公告指,高院將於18日聆訊一宗有關香港國安法保釋申請的案件。司法機構檢視終審法院於2月1日和9日就一宗類似案件的聆訊所實施的公眾旁聽安排後,決定就上述高等法院的聆訊採取類似的公眾旁聽安排。司法機構會預留約100個座位及企位予公眾人士。不得轉讓的公眾旁聽手帶將取代入場籌號,以先到先得方式派發給到場人士。

公告又指,2月9日聆訊的運作經驗顯示,使用不得轉讓的公眾旁聽手帶能更有效確保公平有序,以及座位以先到先得原則分配。法庭使用者如欲旁聽聆訊,需於高等法院大樓外低層四樓平台的指定區域排隊輪候進入大樓。為確保安排有序及公平,插隊或代人排隊的行為均不容許。法庭使用者應依從司法機構職員和保安人員的指示。為確保有限數目的座位能在聆訊進行時公平和盡量使用,任何座位或企位在聆訊期間被閒置15分鐘或以上,將被重新分配予其他法庭使用者。每位新獲安排進入旁聽的法庭使用者會獲發一條新的手帶。這項要求與現時高等法院入場籌號列出的規定大致相同,即若持籌人離開其座位/位置15分鐘或以上後,入場籌號將作無效。